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 2021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有关规定,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1、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062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面值总额 660,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12,080,000.00 元,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647,920,000.00 元。
截至 2018 年 8 月 20 日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达本
公司并入账,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会验字[2018]G18000770290 号”验证报告验证。
2、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406 号核准,公司对 11 名特
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5,601,655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4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4,999,988.55 元,扣除发行费用5,448,680.8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69,551,307.75 元。
截至 2021 年 9 月 9 日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达本公司并入
账,业经华兴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华兴验字[2021]21001070045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 2021 年年度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21 年,使用募集资金 343,996,571.55 元用于支付工程进度款。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45,498,884.44 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
余情况如下:
项 目 金额(元)
(1)募集资金总额 660,000,000.00
减:发行费用 12,080,000
(2)募集资金净额 647,920,000.00
减:募投项目建设使用资金注 343,996,571.55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260,000,0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575,455.99
(3)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45,498,884.44
注:募投项目建设使用资金包含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110,877,800.00 元。
2、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募集资金情况
2021 年,使用募集资金 364,548,319.99 元用于支付工程进度款。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4,966,973.60 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
情况如下:
项 目 金额(元)
(1)募集资金总额 374,999,988.55
减:发行费用 5,448,680.80
(2)募集资金净额 369,551,307.75
减:募投项目建设使用资金注 364,548,319.99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36,014.16
(3)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4,966,973.60
注:募投项目建设使用资金包含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345,899,608.11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等方面均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不存在违反该制度规定的情况。
1、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8 年 8 月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及其子公司乳山市岭南生态文化旅游有
限公司、子公司邻水县岭南生态工程有限公司聘请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南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东莞分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作为 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监管银行,在监管银行开立了专项募集资金账户,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鉴于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广发证券需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2020 年 10 月,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另行聘请长城证券担任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广发证券关于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持续督导工作由长城证券承接,长城证券与前述募集资金监管银行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1 年 9 月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聘请中国农业银行东莞东城支行、交通
银行宿迁分行、交通银行东莞分行大朗支行、东莞银行东城支行、渤海银行东莞分行、广发银行东莞分行茶山支行、长沙银行广州分行粤能支行作为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监管银行,在监管银行开立了专项募集资金账户,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长城证券作为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
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1 年 9 月 27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南城支行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10010190010079486 1,264.79 募集资金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南城支行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10010190010079785 4,629.58 募集资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东莞分行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4010078801000000324 4,573.97 募集资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东莞分行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4010078801400000335 361.25 募集资金
东莞银行东莞分行(注 1)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50009901000892 13,597,029.77 募集资金
东莞银行东莞分行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20009901000898 287.05 募集资金
长沙银行广州分行(注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800253967212026 14,280,837.33 募集资金
长沙银行广州分行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800319974302013 17,609,900.70 募集资金
农业银行东莞东城支行 44274801040031403 2,451,818.72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