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7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岭南股份”)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
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调整,现将具
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06 号)的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155,601,655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2.41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4,999,988.55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5,448,680.80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69,551,307.75 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于 2021 年 9 月 9 日出具
了华兴验字[2021]21001070045 号《验资报告》。
根据《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中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拟投入募集资金
号 额(万元) 金额(万元)
1 新郑市双洎河综合治理示范段工程(EPC) 56,868.75 16,000.00
2 北海市合浦县廉州镇水环境整治二期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41,714.88 28,000.00
(EPC)
3 深圳市前海桂湾公园项目绿化景观工程施工总承包Ⅱ标 19,863.26 12,000.00
4 南充市清泉寺公园建设项目勘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16,473.00 10,000.00
5 红河州建水县西庄紫陶小镇建设项目(一期)1 标段勘察设计施工 13,245.88 7,000.00
总承包(EPC)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拟投入募集资金
号 额(万元) 金额(万元)
6 广东三水云东海国家湿地公园建设(B 标) 7,088.26 6,000.00
7 韶关市韶州公园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16,820.00 8,000.00
8 补充流动资金 35,000.00 35,000.00
合计 207,074.03 122,000.00
二、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具体情况
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情况,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
议案》,决定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调整情
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调整前募集资金拟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
额(万元) 投资额(万元) 投资额(万元)
1 新郑市双洎河综合治理示范段工程(EPC) 56,868.75 16,000.00 6,700.00
2 北海市合浦县廉州镇水环境整治二期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 41,714.88 28,000.00 11,255.13
包(EPC)
3 深圳市前海桂湾公园项目绿化景观工程施工总承包Ⅱ标 19,863.26 12,000.00 6,000.00
4 南充市清泉寺公园建设项目勘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16,473.00 10,000.00 3,500.00
5 红河州建水县西庄紫陶小镇建设项目(一期)1 标段勘察设计 13,245.88 7,000.00 4,300.00
施工总承包(EPC)
6 广东三水云东海国家湿地公园建设(B 标) 7,088.26 6,000.00 2,500.00
7 韶关市韶州公园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16,820.00 8,000.00 2,700.00
8 补充流动资金 35,000.00 35,000.00 0.00
合计 207,074.03 122,000.00 36,955.13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等
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
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
加强对相关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等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事项。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调整,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等实际情况所做出的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调整。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