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的募集资金半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062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660,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2,080,000.00 元,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647,920,000.00 元。
截至 2018 年 8 月 20 日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达本公司
并入账,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会验字[2018]G18000770290 号”验证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 2021 年半年度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
323,394,798.81 元用于支付工程进度款,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6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65,999,571.48 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1)募集资金总额 660,000,000.00
减:发行费用 12,080,000.00
(2)募集资金净额 647,920,000.00
减:募投项目建设使用资金 323,394,798.81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260,000,0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474,370.29
(3)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65,999,571.48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等方面均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不存在违反该制度规定的情况。
公司及其子公司乳山市岭南生态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子公司邻水县岭南生态工程有限公司聘请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南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东莞分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作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监管银行,在监管银行开立了专项募集资金账户,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0 年 4 月 29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需要,公司决定聘请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工作的保荐机构,并与其签订了《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之保荐协议》,约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的保荐期间为:推荐公司申请本次非公开发行与上市的期间以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的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持续督导期间。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广发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长城证券承接,广发证券不再履行
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和格式与深圳证券
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协议的规定,存放、使
用、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南城支行 110010190010079486 1,362.84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南城支行 110010190010079785 4,618.99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东莞分行 54010078801000000324 4,756.8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东莞分行 54010078801400000335 365.70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
东莞银行东莞分行 550009901000892 28,549,899.93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
东莞银行东莞分行 520009901000898 86.74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
长沙银行广州分行 800253967212026 28,251,927.8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
长沙银行广州分行 800319974302013 9,186,552.64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
合计 65,999,571.4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件一”。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用于乳山市城市绿化景观建设及提升改
造 PPP 项目和邻水县御临河关门石至曹家滩及其支流综合整治 PPP 项目,项目完工进
度均较原计划将有所延后。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投入募集资金 323,394,798.81 元用于乳山市城
市绿化景观建设及提升改造 PPP 项目和邻水县御临河关门石至曹家滩及其支流综合
整治 PPP 项目建设。乳山市城市绿化景观建设及提升改造 PPP 项目原计划于 2019 年
6 月完工,邻水县御临河关门石至曹家滩及其支流综合整治 PPP 项目原计划于 2019年 10 月完工,但由于上述项目的建设用地拆迁进度落后于原计划时间,预计项目完工时间延后至 2022 年 1 月。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6,000 万元(含本数)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止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金额为 260,000,000.00 元,公司将按照规定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前全部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银行募集资金专管账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未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