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19-169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依据权益分派方案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为 4.03 元/股;2 名激励对象因 2018 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合格,公
司拟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尚未解限的限制性股票 49,200 股(如未特别说明,均为除权后数量,下同);16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尚未解限的限制性股票 1,659,300 股。本次合计拟注销限制性股票1,708,500股,约占公司截至2019年11月29日总股本1,537,183,233股的0.11%,回购价格为 4.03 元/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股票来源:公司 A 股普通股
授予日:2018 年 12 月 19 日
上市日:2018 年 12 月 28 日
初始授予价格:6.05 元/股
初始授予数量:1,493.72 万股(除权前)
初始授予人数:217 人
限售期: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且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
36 个月。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18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岭
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8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岭
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查〈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18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岭
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8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岭
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18 年 11 月 30 日至 2018 年 12 月 9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通过公司的 OA 办公系统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对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资格条件提出的任何异议。
2018 年 12 月 9 日,公司公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18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岭
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018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公告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员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18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确
定 2018 年 12 月 19 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 6.05 元/股,授予数量为 1,493.72
万股(除权前),授予人数为 217 人。2018 年 12 月 28 日,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登记上市。
2019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四十次会议以及 2019 年4 月 15 日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回购注销 3 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2.8 万股(除权前)。注销完成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
象人数调整为 214 人,股票数量调整为 1,480.92 万股(除权前)。截至 2019 年 4
月 26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2019 年 5 月 30 日,经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实施 2018 年年度
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 2,221.38 万股。
2019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达成的
议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4.03 元/股,同时拟回购注销 17 名(离职 15
人,个人层面业绩考核不合格 2 人)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143.85 万股,注销完成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 199 人,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2,077.53万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97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28.06 万股。
2019 年 12 月 13 日,由于 1 名激励对象离职且不符合解锁条件,公司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拟回购注销调整为 18 名(离职 16 人,个人层面业绩考核不合格 2 人)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170.85 万股,注销完成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 198 人,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
2,050.53 万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调整为 196 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 817.26 万股。
二、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因、依据、数量及价格、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 2
名激励对象 2018 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D 级或以下),个人解除限售比例为 0%。因个人考核结果而产生的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和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之间的差额不可递延,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不得高于授予价格;公司 16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不得高于授予价格。
(二)回购注销的数量、比例、价格、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股票总量为 1,708,500 股,回购价格为 4.03 元/股,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种类 数量(股) 占股权激励计划初 占 2019 年 11 月 29
始授予数量的比例 日总股本的比例
2 名 考核不合 格的激励 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9,200 0.22% 0.003%
16 名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
对象 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 1,659,300 7.41% 0.108%
制性股票
合计 1,708,500 7.63% 0.111%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限制性股票调整情况和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由 214 人调整为 198 人,其
中,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合格而回购注销部分股份为 2 人,因离职而回购注销
全部股份为 16 人。授予数量由 22,213,800 股调整为 20,505,300 股,公司总股本
由 1,537,183,233 股调整为 1,535,474,733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 485,209,211 31.56% -1,708,500 483,500,711 31.49%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51,974,022 68.44% — 1,051,974,022 68.51%
总股本 1,537,18 3,233 100.00% -1,708,5 00 1,535,47 4,733 100.00%
注:以 2019 年 11 月 29 日总股本 1,537,183,233 股测算。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造成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业务骨干将继续勤勉尽责,努力创造价值。
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相关意见及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此次回购注销 2 名绩效考核不合格和 16 名因离
职不符合条件人员已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宜符合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