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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园林: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7-06-12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园林         公告编号:2017-071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暨可行权的议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21名激励对象共43.56万份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件可以行权,公司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详情请查询公司于2017年5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暨可行权的公告》。

    第一个可行权期的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自主行权条件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本次自主行权具体安排如下:一、期权代码:037713;期权简称:岭南JLC2

    二、行权数量: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取自主行权的21名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共43.56万份。若在行权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公司将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行权价格:35.07元/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若在行权期间公司有现金分红,公司将对股票期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行权期限:

    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期限:2017年5月23日起至2018年5月22日止。

    五、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选定的承办券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承办券商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相关业务系统功能符合上市公司有关业务操作及合规性需求。

    六、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计划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七、本次行权的影响

      1、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因此发生变化。本次股权激励预留授予权益第一个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对公司当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21人,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43.56万份,如果全部行权,预计公司总股本增加435,600.00元,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对公司2017年度基本每股收益影响较小。

    3、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估值方法、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产生的影响及会计核算说明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在授予日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由于在可行权日之前,公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当期的管理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中的其他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影响,即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八、公司董事、总经理宋彦君先生承诺:自期权行权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所持的全部公司股份(含行权所得股份和其他股份)。

    九、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