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ST 金贵 公告编号:2021-049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股票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2019年8月31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刊登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
披露了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控股股东曹永贵累计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10.14 亿元,且
未能在 2019 年 9 月 30 日前归还所占用的资金,公司股票于 2019 年
10 月 9 日开市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股票简称改为“ST 金贵”。
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第 13.2.3 条的相关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将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自2020年 4 月 30 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改为“*ST 金贵”。
2020 年 11 月 5 日,由于公司的重整被法院受理,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 13.2.1 条 “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执行
*ST 的特别处理;鉴于公司股票已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实施*ST 特
别处理,因此无须再做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2.05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9.6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22 万元。原控股股东曹永贵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已解决;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公司前期存在的银行账户被冻结问题,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主要经营账户已解除冻结。
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 〕1294 号),公司 2020 年度经营情况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3.1条的规定、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暂停上市标准,且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修订)13.3 条及规定的情形, 公司已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和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公司董事会决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拟将公司证券简称由原“*ST 金贵”变更为“金贵银业”,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716”,日涨跌幅限制由 5%变更为 10%。
深圳证券交易所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仍正常交易。
三 、风险提示
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