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ST 金贵 公告编号:2020-192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
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因执行《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造成。
本次权益变动使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由曹永贵变更为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产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5日,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郴州中院”)裁定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贵银业”或“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重整各项工作。
2020年11月30日,管理人与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产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投产业公司”)签署了《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重整投资协议》”),确定郴投产业公司为金贵银业本次重整的投资人,同日披露了《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管理人于2020年12月1日披露的《管理人关于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暨确定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76)、《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020 年 12 月 14 日,管理人收到郴投产业公司向管理人提交的《关于重整投资人投
资额和权益分配的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及各方签署的《关于合作重整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协议书》(以下简称“《合作投资协议》”)、《关于合作重整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书》(以下简称“《一致行动协议》”),根据《通知书》的内容,郴投产业公司与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投集团”)、财信资产管理(郴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郴州资管”)、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湖南省分公司”)共同签署《合作投资协议》,确定财信郴州资管和长城资产湖南省分公司共同作为金贵银业投资人参与金贵银业重整。具体内容详见管理人于 2020年12月15日披露的《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重
整投资人投资额和权益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84)。
2020年12月16日,郴州中院作出(2020)湘10破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金贵银业重整程序,金贵银业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金贵银业重整计划被郴州中院裁定批准且生效后,郴投产业公司、财信郴州资管和长城资产湖南省分公司共同成为金贵银业重整案正式的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人通过金贵银业重整出资人权益调整程序有条件受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并向金贵银业提供资金。
根据重整计划中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金贵银业将以现有总股本960,478,192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约13.01436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1,250,000,896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由重整投资人有条件受让。转增后,金贵银业总股本将由960,478,192股增加至2,210,479,088股。郴投产业公司、财信郴州资管、长城资产湖南省分公司将以1.27元/股的价格分别受让金贵银业210,000,000股、110,000,000股和115,000,000股转增股票,占重整后公司总股本的9.50%、4.98%和5.20%。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使公司原控股股东曹永贵的持股比例由21.37%下降至9.29%。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根据重整计划,金贵银业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相关股东持股比例变动情况如下表: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郴投产业公司 0 0 210,000,000 9.50%
财信郴州资管 0 0 110,000,000 4.98%
长城资产湖南省
分公司 0 0 115,000,000 5.20%
曹永贵 205,253,479 21.37% 205,253,479 9.29%
其他股东 755,224,713 78.73% 1,570,225,609 71.03%
总股本 960,478,192 100% 2,210,479,088 10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股权控制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原控股股东曹永贵直接持有金贵银业205,253,479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1.37%,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权结构关系如下:
2020年12月14日,根据财信郴州资管、长城资产湖南省分公司、郴投产业公司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财信郴州资管、长城资产湖南省分公司与郴投产业公司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共同持有金贵银业19.68%的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由曹永贵变更为郴投产业公司。
根据有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就股权变动事项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同日刊登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