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8
优先股代码:140006 优先股简称:牧原优01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股份”、“发行人”或“公司”)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以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招商证券、中信证券和中信建投证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30 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2018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牧原转债”)。
本次公开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 权登记日( 2021 年 8 月 13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
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
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8 月 18 日(T+2 日)日终
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95.50 亿元的部分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
95.50 亿元,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28.65亿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联席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3、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
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 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 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 资者进行统计。
牧原股份公开发行 95.5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已
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T 日)结束。根据 2021 年 8 月 12 日(T-2 日)公布的《牧
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 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现将本 次牧原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可转债发行 95.50 亿元,发行价格每张 100 元,发行日期为 2021 年 8
月 16 日(T 日)。
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牧原转债总计 80,561,333 张,即 8,056,133,300.00 元,占
本次发行总量的 84.36%。
三、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牧原转债总计为14,938,660 张,即 1,493,866,000.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5.64%,网上中签率为 0.0141380960%。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数据,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有效申购数量为 105,662,459,240 张,配号总数为 10566245924 个,起讫号码为000000000001-010566245924。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 2021 年 8 月 17 日(T+1 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
摇号中签结果将在 2021 年 8 月 18 日(T+2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 10 张(即 1,000 元)牧原转债。
四、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汇总如下:
类别 有效申购数量(张) 实际获配数量(张) 中签率/配售比例
原股东 80,561,333 80,561,333 100%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 105,662,459,240 14,938,660 0.0141380960%
合计 105,743,020,573 95,499,993
注:因《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 1 张为 1 个申购单位,网上
申购每 10 张为 1 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 7 张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五、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牧原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六、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敬请阅读已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T-2 日)刊登
于《证券时报》上的《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和《发行公告》,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七、发行人、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以及联席主承销商的联系方式
1、发行人: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龙升工业园区
电话:0377-65239559
传真:0377-66100053
联系人:秦军
2、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电话:010-60840820、010-60840822、010-60840824
传真:010-57782984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3、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4、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E 座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17 日
(本页无正文,为《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的盖章页)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的盖章页)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的盖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的盖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