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2
优先股代码:140006 优先股简称:牧原优 01
债券代码:112849 债券简称:19 牧原 01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0 年 1 月 14 日。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份数量:4,271.05 万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8.03 元/股。
4、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人数:909 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牧原股份”)已完成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19 年 11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2、2019 年 11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查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3、2019 年 11 月 9 日至 2019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的姓名、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19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公告了《牧原食
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9 年 11 月 25 日,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
于 2019 年 11 月 26 日披露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9 年 11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6、2019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2019 年 11 月 29 日
3、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48.03 元/股
4、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909 人,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271.05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股本总额的1.98%。其中,激励对象包含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核心管理和技术人员等。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次授予时股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票总数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股)
曹治年 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 198.00 3.71% 0.09%
理、财务负责人
秦军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98.00 1.84% 0.05%
王华同 副总经理 98.00 1.84% 0.05%
核心管理和技术人员等(906 人) 3877.05 72.62% 1.79%
预留部分 1067.76 20.00% 0.49%
合计 5338.81 100% 2.47%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售的限制性股票 完成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之日起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50%
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预留授予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50%
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预留授予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50%
交易日当日止
(三)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0-2021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2020 年至 2021 年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 以 2019 年生猪销售量为基数,2020 年生猪销售量增长率不低于
期 70%
第二个解除限售 以 2019 年生猪销售量为基数,2021 年生猪销售量增长率不低于
期 150%
注:上述“生猪销售量”指公司发布的销售简报或定期报告的生猪销售量。
预留部分的业绩考核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 以 2019 年生猪销售量为基数,2020 年生猪销售量增长率不低于
期 70%
第二个解除限售 以 2019 年生猪销售量为基数,2021 年生猪销售量增长率不低于
期 150%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公司制定的《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根据个人的
绩效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级。
考核结果等级
等级说明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解锁比例 100% 50% 0%
激励对象只有在解锁期的上一年度考核为“A(优秀)”或“B(良好)” 时可
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该解锁期内可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锁;上一年度考核为“C(合格)”时则可对该解锁期内可解锁的 50%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锁;而上一年度考核为“D(不合格)”则不能解锁。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考核结果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激励对象考核当年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
(四)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及公示情况的一
致性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实际向 909 名激励对象授予 4,271.05 万股限制性股票,与 2019
年 12 月 2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
布的《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一致,未有调整。
三、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出具了中兴华
验字(2019)第 140002 号的验资报告,对公司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的新增
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验资报告原文摘要如下:
牧原股份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161,897,822.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2,161,897,822.00 元。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