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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赐材料: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7

天赐材料: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3-188
转债代码:127073        转债简称:天赐转债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
                  股 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
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235.0875 万份股票期权、606.4 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 188.07 万份股票期权、485.12 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 47.0175万份股票期权、121.28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11 月 2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上述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公示期满,监事会对 2021
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主要调整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30.7687 万份股票期权、574.9437 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 24.615万份股票期权、459.955 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 6.1537 万份股票期权、114.9887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修订发表了意见。

    4、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最终首次授予 87 人共计 24.315 万份股票期权,授予 551
人共计 457.365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1 年 12 月 23 日及 2021 年 12 月 24 日分别完成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7、2022 年 6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4.315 万份调

整为 48.63 万份,行权价格由 150.75 元/份调整为 75.125 元/份;限制性股票首次
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57.3650 万股调整为 914.73 万股,回购价格由 75.38 元/股调整为 37.44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2 年 8 月 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由
6.1537 万份调整为 12.3074 万份,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 114.9887 万股调
整为 229.9774 万股;同意以 2022 年 8 月 8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93 名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200.55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在预留授予董事会召开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鉴于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离职、23 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授予其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上述激励对象获授的合计 9.525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取消。本次实际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
对象由 293 人调整为 280 人,实际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由 200.55 万股调整为
191.025 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2 年 9 月 5 日完成登记工作。

    9、2023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 部分 第一个 行权/ 限售期 可行 权/解 除限售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拟注销 172,030 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 1,328,406 股限制性股票,上述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分别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2023 年 5 月 31 日办理完成。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 387 人,拟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2,616,234 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确认,上述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3 年 4 月 17 日。

    10、2023年5月24日,天赐材料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75.125元/份调整为74.525元/份。无关联董事需对上述议案予以回避。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11、2023 年 9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拟注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00,040 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67,000 股,相关注销事宜已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办理完成。

    12、2023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议案》。

    二、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说明

    根据《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因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为2022年12月24日至2023年12月23日,于2023年12月23日期限届满,行权期届满尚未行权的98,570份股票期权拟由公司注销;因首次授予部分12名激励对象离职,共涉及35,640份股票期权拟由公司注销。

    三、本次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符合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对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止,本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注销原因、数量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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