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20)010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股东股权转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权转让事项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收到控股股东常州光洋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洋控股”)的书面通知,其股东程上楠、程锦苏(JOAY CHENG)、朱雪英(以下合称“转让方”)已与深圳富海光洋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已更名为扬州富海光洋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东方富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受让方”)、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富海”)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的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二、股权转让进展情况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2019年7月30日受让方已向转让方支付了第一笔股权转让款人民币4.5亿元(大写:人民币肆亿伍仟万元整);2019年8月7日受让方已向转让方支付了第二笔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5亿元(大写: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该笔款项支付后交易双方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受让方将光洋控股持有公司股票的70%出质给程上楠,用于担保受让方依据股权转让协议剩余股权转让价款支付义务的履行,光洋控股质押手续已于2019年8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2019年8月19日,光洋控股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取得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2019年8月19日光洋控股完成了现有董事、监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所有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由受让方指定人员担任上述职务,并取得了原登记机关的核准变更登记;
2019年10月15日因公司原董事长程上楠先生辞职,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名誉董事长的议案》;2019年11月29日受让方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向转让方支付了第三笔股权转让款人民币4亿元(大写:人民币肆亿元整)。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第3.7条约定,在转让方向受让方提交其已全部履行本次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的纳税凭证原件、且转让方按照协议第3.9条完成目标公司及上市公司相关事项的交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当在2019年12月25日前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第四笔股权转让款贰[2]亿元。第四笔股权转让款支付完成后,转让方支付完毕本次股权转让所有股权转让款。
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第3.9条约定的交割事项包括改组董事会、监事会(3.9.1条)及其他资料交割(3.9.2条),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的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按照协议约定于2019年1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并于2020年1月8日召开了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公司于2020年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今日公司收到光洋控股通知,目前交易双方正在就交易资料验收交割及其他交易相关事项进行友好协商推进相关工作。本次股权转让系控股股东的股东转让其持有的光洋控股的股权,公司也一直持续关注转让进展情况,在收到控股股东的通知后均及时发布了股权转让事项相关的公告。
三、风险提示
本次控股股东的股东与受让方、东方富海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存在交易各方未能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风险,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