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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信旅游: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13

众信旅游: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2707      股票简称:众信旅游        公告编号:2024-028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亦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7 月 12 日下午 2:00(下午 1:30-2:00 为现
场审核登记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7 月 12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7 月 12 日上午 9:15 至
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路 8 号(朝阳公园西 2 门)众信
旅游大厦二层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经公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该现场会议由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郭镭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票代码:002707      股票简称:众信旅游        公告编号:2024-028

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 12 人,代表股份
267,780,546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27.2491%。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 8 人,代表股份 16,177,503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646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5 人,代表股份 164,235,603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124%。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2人,代表股份12,876,578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0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 人,代表股份 103,544,943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536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6 人,代表股份 3,300,925 股,占公司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5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267,780,4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6%;

    反对票: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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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弃权票: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16,177,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938%;

    反对票: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62%;

    弃权票: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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