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07 股票简称:众信旅游 公告编号:2018-077
债券代码:128022 债券简称:众信转债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79999元(含
税)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18年6月21日
除权除息日:2018年6月22日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7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18年5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
2、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的变化
(1)自2018年4月17日公司披露了利润分配方案后(参见2018年4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24))至实施期间,由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9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激励股份共计418,000股,由此公司的总股本由850,060,820股减至849,642,820股。截至2018年5月30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公司于2018年5月31日公告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18-065)。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利润分配的总股本基数以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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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股本849,642,820股为基数,上述总股本变动对本次利润分配没有影响。
(2)本次分配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
公司股本总额发生了变化,公司根据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了调整。
计算公式为:调整后每10股派发现金比例(0.279999元)=转股前公司总股本(849,642,820股)×调整前每10股派发现金比例(0.280000元)÷转股后公司总股本(849,643,828股)。
调整后的分配方案如下:以现有总股本849,643,828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79999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23,789,942.21元。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调整方法符合相关规定。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与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49,643,8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79999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
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51999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先按每10股派0.279999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ª;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ª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56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8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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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月2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18年6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6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股东承诺最低减持价格的调整情况
公司首发上市时持股5%以上的股东冯滨出具《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具体如下:
承诺方 承诺 承诺内容 最低减持价
类型 格承诺期限
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冯滨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如下:
(一)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二)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
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
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
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股份 (三)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2017年1月
冯滨 减持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23日至2019
承诺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年月1月22
(四)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日
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
(五)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股票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减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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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
记在本人名下的股份总数的25%。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
资缩股等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
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六)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本人将在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
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七)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本人持有的公司
股份自本人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根据该减持价格承诺:冯滨所持首发上市时股份的减持价格为不低于23.15元/股。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毕后,冯滨所持首发上市时股份的减持价格为不低于1.817元/股。
具体计算为:
(1)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2014年1月23日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发行后的总股本58,29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共分配利润11,658,000.00元。
调整后减持价格为不低于:22.95元/股。
计算公式:减持价格=首发价格每股23.15元—每股派息0.2元
(2)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69,489,1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共分配利润13,897,833.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
调整后减持价格为不低于:7.58元/股。
计算公式:减持价格=(调整后的首发价格每股22.95元—每股派息0.2元)/3
(3)公司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08,767,495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调整后减持价格为不低于:3.79元/股。
计算公式:减持价格=调整后的首发价格每股7.58元/2
(4)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16年3月15日公司总股本417,484,5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20,874,229.50元,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调整后减持价格为不低于:1.87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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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减持价格=(调整后的首发价格每股3.79元—每股派息0.05元)/2
(5)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843,529,4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21,088,235.50元。
调整后减持价格为不低于:1.845元/股。
计算公式:减持价格=调整后的首发价格每股1.87元—每股派息0.025元
(6)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849,643,828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79999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23,789,942.21元。
调整后减持价格为不低于:1.817元/股。
计算公式:减持价格=调整后的首发价格每股1.845元—每股派息0.027999元
2、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众信转债,债券代码:128022)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众信转债”转股价格:11.05元/股,调整后“众信转债”转股价格:11.02元/股,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18年6月22日。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众信旅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二)》。
七、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