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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06 深市 良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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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信股份: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30

良信股份: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证券代码:002706      公告编号:2022-059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信股份”或“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4,001,367股,每股发行价为14.62元,募集资金总额1,520,499,985.5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8,470,554.40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02,029,431.14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2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577号《验资报告》。

    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与相关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1年7月19日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经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2022年2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概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

                                                  拟投资额    投资额(注 2)

 智能型低压电器研发  良信电器(海  238,467.00  133,000.00        131,152.94

 及制造基地项目(注1) 盐)有限公司

 补充流动资金              -          19,050.00    19,050.00          19,050.00

              合计                  257,517.00  152,050.00        150,202.94

    注1:“智能型低压电器研发及制造基地项目”计划总投资238,467.00万元,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如实际募集资金低于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智能型低压电器研发及制造基地项目”由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良信电器(海盐)有限公司实施,实施地址为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塘桥街道东至河道、南至规划建设用地、西至日久光电、北至滨海大道。

    注2: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0,202.94万元,少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公司已在股东大会的授权下,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了募集资金项目具体投资情况。

    三、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因项目建设推进而分期进行资金投入,该过程中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形。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现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2、现金管理额度: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现金管理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3、投资的产品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如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4、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若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该账户不得存放非
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5、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

    6、实施方式和授权: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批准的现金管理额度、投资的产品品种和决议有效期限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执行事项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该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7、收益分配: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的本金和收益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8、信息披露: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尽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的对象是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实际收益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同时也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为公司获取更多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荐机构对良信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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