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2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
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修订)》的相关规定,为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并结合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实际情况,拟对现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具体内容如下:
序 修订前章程 修订后章程 修订依据
号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上市公司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章 程 指 引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司(以下简称“公司”)。 ( 2022 修
公司系由上海良信电器有限公 公司系由上海良信电器有限公司 订)》
1 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 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司;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
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 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代码:91310000631324319E。
91310000631324319E。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上海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上市公司
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全称: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 章 程 指 引
2 限公司。 ( 2022 修
英 文 全 称 : Shanghai Liangxin 订)》
Electrical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浦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 《上市公司
3 东新区申江南路 2000 号。 新区申江南路 2000 号;邮政编码: 章 程 指 引
201206。 ( 2022 修
订)》
4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根 据 公 司
币 101,912.3653 万元人民币。 112,312.5020 万元人民币。 2021 年非公
序 修订前章程 修订后章程 修订依据
号
开发行股票
结果修订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 《上市公司
5 —— 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 章 程 指 引
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 ( 2022 修
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订)》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根 据 公 司
6 101,912.3653 万股,均为普通 112,312.5020 万股,均为普通股。 2021 年非公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公 司 的 股 本 结 构 为 : 普 通 股 开发行股票
101,912.3653 万股。 112,312.5020 万股。 结果修订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 因新增条款,
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 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 索引条文相
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 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应修订
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7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款第(三)项、第(五)项、第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 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
中交易方式进行。 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因新增条款,
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 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 索引条文相
(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应修订
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
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
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
司股份的,经三分之二以上董 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
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8 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
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 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
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 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
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属于第(三)项、第(五)项、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
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 (三)项、第(五)项、第(六)
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 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 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
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
内转让或者注销。
9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 《上市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 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 章 程 指 引
序 修订前章程 修订后章程 修订依据
号
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 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 2022 修
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 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 订)》
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 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
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 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
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 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
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 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
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 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的除外。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 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
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 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
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 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规定执
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 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法承担连带责任。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
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
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
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
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 因新增条款,
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 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索引条文相
权: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 应修订;
10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 规定的担保事项;
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 员工持股计划;
划;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 《上市公司
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 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章 程 指 引
过。 …… ( 2022 修
…… (三)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 订)》及《深圳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证券交易所
11 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经审计总资产 30%以后提供的任 股票上市规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 何担保; 则(2022 修
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 订)》6.1.10
资产的 30%; 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 (五)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