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码: 2021-079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否决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1年9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一号会议室(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江南路2000号)。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任思龙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1 人,代表股份 365,879,888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6.03%。(注:截至目前因公司已累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3,500,000 股,在计算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时扣减已回购股份,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的总股本为 1,015,623,653 股)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4 人,代表股份81,221,054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98,778,00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4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67,101,879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6.607%。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关于选举任思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 364,480,20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617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9,821,37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8.2767%.
1.02 关于选举樊剑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 364,479,00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617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9,820,17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8.2752%.
1.03 关于选举陈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 364,924,4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738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0,265,60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8.8236%.
1.04 关于选举丁发晖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 364,479,00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617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9,820,17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8.2752%.
1.05 关于选举乔嗣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 364,924,4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738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0,265,60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8.8236%.
1.06 关于选举何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 364,479,00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617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9,820,17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8.2752%.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关于选举黄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 364,925,49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739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0,266,65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8.8249%;
2.02 关于选举沈育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 364,924,89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739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0,266,05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8.8242%;
2.03 关于选举万如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 367,786,2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521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3,127,40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102.3471%;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关于选举吴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 367,786,3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521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3,127,50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102.3472%;
3.02 关于选举金建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 360,451,4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8.516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5,792,58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3.3164%.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通过现场鉴证,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