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706 深市 良信股份


首页 公告 良信股份:关于最近五年公司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良信股份:关于最近五年公司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03

良信股份:关于最近五年公司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706        股票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0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公司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
                      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申请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相关要求,经自查,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顿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2018 年 11 月 19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出具《关于对上海
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 213 号,具体内容如下:

  “2018 年 11 月 14 日,你公司以直通披露方式公告了股份回购报告书。
股份回购报告书属于事前审查公告,你公司在办理上述业务中存在以下问题:一
是误选公告类别,将事前审查的公告以直通方式披露;二是未事前办理回购股份相关审核登记手续。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2.1 条和
第 2.12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8 年修订)》第十五条的规定。

  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切实做好信息披露相关工作,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上述监管函事项给予高度重视,后续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内无其他被中国证监会、上海市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