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码:2019-022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5%以上股东、董事长任思龙先生
提议理由:鉴于公司2018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回报全体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遵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相关规定,在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提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送红股(股) 派息(元)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每十股 - 2.5(含税) -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85,250,7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
分配总额 196,312,680元(含税)。公司本期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
公司正在实施股份回购事项,根据规定公司实施利润分配股权
登记日当日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
权利。故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提示 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
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每股分
配额度保持不变。未来总股本变动后的预计分配总额不会超过财务
报表上可供分配的范围。暂以截至2019年3月20日公司总股本
785,250,720股为基数,计算出本报告期预计现金分红(含税)金
额为196,312,680元。
2、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等因素前提下提出的。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上市后相关分红承诺,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3、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221,898,669.71元,母公司净利润240,723,746.94元,母公司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4,072,374.6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84,470,460.15元,扣减已分配2017年度利润131,003,895.00元,截止2018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70,348,108.40元。
基于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业绩情况和资本公积金余额情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人员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6个月内的减持意向通知,若触及相关减持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6个月内,存在限售股解禁或限售期即将届满的情形:
1)、2016年4月7日,任思龙先生与卢生江先生认购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3,336,113股上市流通,该部分股份限售期为36个月,2015年度至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份数量调整为20,016,678股,上述股份将于2019年4月7日限售期届满。
2)、2017年6月26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向333名激励对象授予股权激励限售股670.15万股,授予日是2017年7月3日,至2019年7月3日,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锁定期即将届满。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如果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每股分配额度保持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未来总股本变动后的预计分配总额不会超过财务报表上可供分配的范围。
2、提议人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本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部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