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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公告日期:2022-05-21

新宝股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二零二二年五月


                      声明及风险提示

一、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风险提示

  1、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本公司”或“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或“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委托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但能否达到计划规模、目标存在不确定性。

  3、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预计规模和具体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4、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业绩、宏观经济周期、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等多方面复杂因素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有一定风险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5、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1、 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
  2、 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含合并范围子公司)其他核心管理人员,总人数预计不超过 26 人,具体参加人数、名单将根据公司遴选分配及员工实际参与情况确定。

  4、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以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766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93%。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5、 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为 9.07 元/股(取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
即 9.07 元/股。

  (2)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
即 8.48 元/股。

  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过户日之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项,标的股票的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6、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出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7、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
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
许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后开始分期解锁,锁定期最长 24 个月。

  8、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公司采取了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9、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0、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声  明  ......2
风险提示 ......2
特别提示 ......3
第一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7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7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范围和份额......7第四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规模和购买价格..9
第五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业绩考核 ......11
第六章 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13
第七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和管理模式 ......13
第八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分配 ......14
第九章 公司与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16
第十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17
第十一章 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 ......19
第十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20
第十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程序......21
第十四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22
第十五章 其他重要事项 ......22

                            释  义

    本草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新宝股份、本公司、公司    指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    指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本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本草案、          指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新宝股份股票、公司股票、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新宝股份上市流通的人民币普通股
标的股票                      A股股票

参与对象、参与人、      指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

持有人会议              指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国君资管                指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计划            指  国泰君安君得3313号新宝股份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规范运作指引》        指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

《公司章程》            指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指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文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本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持有人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
  (一)实现公司发展目标,将公司业绩目标与核心管理人员激励紧密结合,促进公司持续、健康、长远的发展;

  (二)建立和完善核心管理人员与公司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核心管理人员通过创造价值,实现个人财富与公司价值的共同成长,实现公司、股东、核心管理人员利益的协调一致,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三)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调动公司核心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并为稳定优秀人才提供一个良好的平台,平衡公司的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促进公司持续、健康、长远的发展。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员工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范围和份额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规范
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相关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范围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含合并范围子公司)其他核心管理人员。

  除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十章另有规定外,所有参与对象必须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持有人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以及《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出具法律意见。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分配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总人数预计不超过 26 人,具体参加人数、名单将由公司遴选并根据员工实际参与情况及股票购买实际情况确定。

  持有人对应的权益份额比例如下表所示:

 序号  持有人        职务      拟认购份额  拟认购份额占本员工持  所获份额对应的
                                  (万元)    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      股份比例

  1  曾展晖  董事、总裁          1,150              16.43%        0.15%

  2  杨芳欣  董事、常务副总裁      595              8.50%        0.08%

  3  王 伟  董事、副总裁          460              6.57%        0.06%

  4  朱小梅  董事、副总裁          410              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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