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0)053 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关于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超过 1%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股东东菱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7 日收到公司大股东东菱电器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东菱”)出具的《新宝股份股票买卖计划告知函》,
香港东菱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2020 年 8 月 8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在
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2020 年 8 月 8 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在此期间
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50%,不超过其持有公司总股份数的9.81%。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详见 2020 年 8 月 8 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大股东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 号)。
公司近日收到香港东菱出具的《关于新宝股份股票买卖情况的告知函》,香
港东菱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9 日(窗口期无减持)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8,67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
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东菱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香港九龙尖沙咀漆咸道南 17-19号帝后广场 11楼
权益变动时间 2020 年 9 月 1 日至2020 年 10 月29 日
股票 新宝股份 股票代码 002705
简称
变动类 有√ 无□
型(可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
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867.40 1.08
合 计 867.40 1.08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不适用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比例(%) 股数(万股) 比例(%)
东菱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20,381.37 25.43 19,513.97 24.35
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 34,513.99 43.06 34,513.99 43.06
合计持有股份 54,895.36 68.49 54,027.96 67.4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4,895.36 68.49 54,027.96 67.41
有限售条件股份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1、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7 日收到公司大股东香港东菱出具的《新宝股
份股票买卖计划告知函》,香港东菱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2020
年 8 月 8 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
窗口期则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2020 年 8
月 8 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
期则不减持)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00股,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50%,不超过其持有公司总股份数的 9.81%。若此期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整。
划 香港东菱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至2020 年 10月 29 日期间(窗口期无减
持)通过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8,67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08%,占本次减持计划的43.37%。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香港
东菱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2、香港东菱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承诺所持新宝
股份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如超过上述期限拟减持新宝股
份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新宝股份并予以公告,并承诺将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香港
东菱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
做的承诺。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 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