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3)034 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菱集团”)计划自本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2023年4月28日)起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不高于10,000万元。
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7月24日,东菱集团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79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0%,增持金额累计
99,996,616.19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东菱集团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收到东菱集团出具的《关于增持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东菱集团计划自本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2023年4月28日)起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不高于1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码:2023-028号)。
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收到东菱集团出具的《关于增持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东菱集团于2023年7月24日实施完成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东菱集团
2、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前已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本次增持计划前,
东菱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345,139,8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75%;通过东菱电器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3,816,78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23%;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28,956,6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3.98%。
3、增持主体东菱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东菱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增
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2023 年 4 月 28 日)前
的 12 个月内无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
4、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2023 年 4 月 28
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成长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东菱集团计划增持本公司股份。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拟增持金额不低于 5,000 万元,不高于10,000 万元。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东菱集团将基于对本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结合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在增持计划期间实施增持。
4、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2023 年 4 月
28 日)起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增持)。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并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5、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计划不基于增持主体东菱集团控股股东的特定身份。
7、相关承诺:东菱集团承诺在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并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8、本次增持股份的锁定安排: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股票买卖窗口期及短线交易等相关规定。
9、本次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东菱集团于 2023 年 5 月 5 日至 2023 年 7 月 24 日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5,79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0%,增持金额累计 99,996,616.19 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东菱集团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本次增持前后东菱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占公司 占公司
股数(股) 股数(股)
总股本比例 总股本比例
东菱集团 345,139,879 41.75% 350,934,879 42.45%
东菱集团一致行动人东菱
183,816,782 22.23% 183,816,782 22.23%
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合计 528,956,661 63.98% 534,751,661 64.68%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股票买卖窗口期及短线交易等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东菱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增持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并承诺在增持完成后的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五、备查文件
1、东菱集团出具的《关于增持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