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0)027 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收到公司董事王伟先生、朱
小梅女士及监事李亚平先生出具的《公司股票买卖计划告知函》,王伟先生计划
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2020 年 5 月 16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在
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2,4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28%);朱小梅女士计划
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2020 年 5 月 16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在
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49,18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86%);李亚平先生计划
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2020 年 5 月 16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在
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25%)。
详见 2020 年 5 月 16 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公司近日收到王伟先生、朱小梅女士及李亚平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股票买卖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王伟先生、朱小梅女士及李亚平先生上述减持计划均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具体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占其减持 占公司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名称 (元/股) (股) 计划比例 总股本比例
集中竞价 2020年6月16日至
34.47 102,400 99.9980% 0.0128%
王伟 交易 2020 年 6 月 17 日
合计 102,400 99.9980% 0.0128%
集中竞价
2020 年 6 月 17 日 35.04 149,100 99.9450% 0.0186%
朱小梅 交易
合计 149,100 99.9450% 0.0186%
集中竞价
2020 年 6 月 17 日 35.28 20,000 100.00% 0.0025%
李亚平 交易
合计 20,000 100.00% 0.0025%
王伟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通过新余市东笙科技有限公
司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3 月通过大宗交易转为直接持有)及公司
上市后分红送转取得;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次数为 2 次;减持价格区间为 33.75 元/股至 34.93 元/股。
朱小梅女士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通过新余市东笙科技有限
公司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3 月通过大宗交易转为直接持有)及公
司上市后分红送转取得;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次数为 1 次;减持价格区间
为 34.80 元/股至 35.30 元/股。
李亚平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通过新余市东笙科技有限
公司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3 月通过大宗交易转为直接持有)及公
司上市后分红送转取得;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次数为 1 次;减持价格为 35.28 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09,607 0.0511% 307,207 0.0383%
王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2,402 0.0128% 2 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307,205 0.0383% 307,205 0.0383%
合计持有股份 596,729 0.0745% 447,629 0.0559%
朱小梅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49,182 0.0186% 82 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447,547 0.0558% 447,547 0.0558%
合计持有股份 80,000 0.0100% 60,000 0.0075%
李亚平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0,000 0.0025% - 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60,000 0.0075% 60,000 0.0075%
注:若出现各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王伟先生、朱小梅女士及李亚平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均未违反《公司
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2、王伟先生此前预披露减持股份数量为不超过 102,402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0128%。截止本公告日,王伟先生实际减持股份数量为 102,4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0128%。王伟先生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朱小梅女士此前预披露减持股份数量为不超过 149,18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86%。截止本公告日,朱小梅女士实际减持股份数量为 149,1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0186%。朱小梅女士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李亚平先生此前预披露减持股份数量为不超过 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25%。截止本公告日,李亚平先生实际减持股份数量为 20,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0025%。李亚平先生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王伟先生、朱小梅女士及李亚平先生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均已实施完毕。
3、王伟先生、朱小梅女士及李亚平先生均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王伟先生、朱小梅女士及李亚平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股票买卖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