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0)026 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收到公司董事曾展晖先生、
杨芳欣先生出具的《公司股票买卖计划告知函》,曾展晖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公
告披露之日(2020 年 5 月 16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
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62,8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52%);杨芳欣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公
告披露之日(2020 年 5 月 16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
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78,04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21%)。
详见 2020 年 5 月 16 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公司近日收到曾展晖先生、杨芳欣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股票买卖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曾展晖先生、杨芳欣先生上述减持计划均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曾展晖先生、杨芳欣先生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具体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占其减持 占公司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名称 (元/股) (股) 计划比例 总股本比例
集中竞价 2020 年 6 月 9 日至
33.60 744,000 97.5275% 0.0928%
曾展晖 交易 2020 年 6 月 16 日
合计 744,000 97.5275% 0.0928%
集中竞价 2020 年 6 月 9 日至
33.65 578,000 99.9927% 0.0721%
杨芳欣 交易 2020 年 6 月 16 日
合计 578,000 99.9927% 0.0721%
曾展晖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通过新余市东笙科技有限
公司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3 月通过大宗交易转为直接持有)及公
司上市后分红送转取得;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次数为 5 次;减持价格区间
为 32.65 元/股至 34.13 元/股。
杨芳欣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通过新余市东笙科技有限
公司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3 月通过大宗交易转为直接持有)及公
司上市后分红送转取得;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次数为 2 次;减持价格区间
为 33.24 元/股至 34.17 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051,447 0.3807% 2,307,447 0.2879%
曾展晖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62,862 0.0952% 18,862 0.0024%
有限售条件股份 2,288,585 0.2855% 2,288,585 0.2855%
合计持有股份 2,312,166 0.2885% 1,734,166 0.2164%
杨芳欣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78,042 0.0721% 42 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1,734,124 0.2164% 1,734,124 0.2164%
注:若出现各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曾展晖先生、杨芳欣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均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2、曾展晖先生此前预披露减持股份数量为不超过 762,8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52%。截止本公告日,曾展晖先生实际减持股份数量为 74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28%。曾展晖先生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杨芳欣先生此前预披露减持股份数量为不超过 578,04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21%。截止本公告日,杨芳欣先生实际减持股份数量为 57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21%。杨芳欣先生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曾展晖先生、杨芳欣先生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均已实施完毕。
3、曾展晖先生、杨芳欣先生均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曾展晖先生、杨芳欣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股票买卖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