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8)077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及2018年9月7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予以注销,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1日、2018年9月8日及2018年9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18年9月27日,公司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8年10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60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最高成交价为7.4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9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6,022,788.94元(不含交易费用)。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