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3 证券简称:浙江世宝 公告编码:2020-050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浙江世宝”)第六届董事
会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形成书面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 2020 年 12 月 17 日,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10 万件(套)汽车转向
(电动 EPS)组件等系列产品产业化投资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2,435.88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10 万件(套)汽车转向(电动 EPS)组件等系列产品产业化投资建设项目”完成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10%,公司该等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概述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101 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
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8,20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8.46 元,共计募集资金 705,172,000.00 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后的募集
资金已由当时在任主承销商于 2014 年 12 月 11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58,162,877.04 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 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265 号)。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汽车液压助力转向器扩产项目 12,800.00
2 汽车零部件精密铸件及加工建设项目 20,000.00
3 汽车转向系统研发、检测及试制中心项目 4,000.00
4 年产 210万件(套)汽车转向(电动 EPS)组件等系列产品 29,016.29
产业化投资建设项目
合计 65,816.29
2、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吉林世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和杭州世宝汽车方向机有限公司对募集资 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瑞信方正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义乌佛堂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与浙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 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 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0 年 12 月 17 日,本公司有 1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如下: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金 额 备注
募集资金专户
浙江世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08020029092967976 24,358,833.17 募集资金专户
股份有限公司 义乌分行
吉林世宝机械制造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647101040003209 [注]
有限公司 义乌佛堂支行
杭州世宝汽车方向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332910182600036755 [注]
有限公司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杭州世宝汽车方向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10010510120100046595 [注]
有限公司 杭州玉泉支行
小 计 24,358,833.17
[注]:为便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2020 年 3月分别将子公司杭
州世宝汽车方向机有限公司、吉林世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注销募集
资金专户余额为零。
二、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及节余原因
1、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17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10 万件(套)汽车转
向(电动 EPS)组件等系列产品产业化投资建设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8,550.27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466.02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人民币 1,969.86 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435.88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
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2、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原因
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主要原因是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年产 210 万件(套)汽车转向(电动 EPS)组件等系列产品产业化投
资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将“年产 210 万件(套)汽车转向(电
动 EPS)组件等系列产品产业化投资建设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2,435.88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金
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同时,公司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以自有资金继续支付相关设备质保金及工程尾款。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对公司资源进行的优化配置,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相关承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承诺:
1、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到账一年;
2、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严格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决策程序及意见
2020 年 12 月 1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届监事会分别以书面决议方
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意见具体如下: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10 万件(套)汽车转向
(电动 EPS)组件等系列产品产业化投资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对公司资源进行的优化配置,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12 月 18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以书面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10 万件(套)汽车转向(电动 EPS)组件等系列产品产业化投资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对公司资源进行的优化配置,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拟对“年产 210 万件(套)汽车转向(电
动 EPS)组件等系列产品产业化投资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年产 210 万件(套)汽车转向(电动 EPS)组件等系列产品产业化投资建设项目”拟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浙江世宝“年产 210 万件(套)汽车转向(电动 EPS)组件等系列产品产业
化投资建设项目”结项且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瑞信方正的持续督导职责结束。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形成的书面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形成的书面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