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腾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FUJIAN TENGXIN FOODS CO.,LTD.
(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349号A座1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
(2012年半年报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福建腾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1,770万股
每股面值: 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29.00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2年9月25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7,07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股东滕用雄、滕用伟、滕用庄、滕用严、陈月娇承诺:在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持有
的公司股份,也不向公司回售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2、公司股东福建劲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龙翔博弘投资有限公司、
胡坚、杨华、刘志辉、郑志树、陈丽钦、曾鑫、刘锦德、吴勤承诺:在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或本人)本
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向公司回售本公司(或本人)持有的上
述股份。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滕用雄、滕用伟、滕用庄、刘锦德、吴勤承
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股份数的 25%;
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
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票数量的比
例不超过50%。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2年9月21日
2-1-1
福建腾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
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2-1-2
福建腾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
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及公
司风险。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公司股东滕用雄、滕用伟、滕用庄、滕用严、陈月娇承诺:在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向公司回售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公司股东福建劲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龙翔博弘投资有限公司、胡坚、
杨华、刘志辉、郑志树、陈丽钦、曾鑫、刘锦德、吴勤承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或本人)本次发行前已持有
的公司股份,也不向公司回售本公司(或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滕用雄、滕用伟、滕用庄、刘锦德、吴勤承诺:除
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股份数的25%;离职
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
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票数量的比例不超
过5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实行同股同利的股利政策,股东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获得股利
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2、公司采用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公司年度盈利且提取法定公积金及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仍有剩余时,公
司应当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年实
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
公司应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若公司快速成长,公司认为其股票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