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人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金”或“发行人”)根据《证券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2 年 5 月 18 日修订)和《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
革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首
次公开发行 A 股。本次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请询价对象及股票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
告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 年修订)。
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本次发行在网
下网上发行比例、回拨机制、网下配售股份锁定期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
者重点关注。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
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
股发行的估值、报价、投资:
1、发行人所在行业为金属制品行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
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如果本次发行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存
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
来损失的风险;如高于同行业平均市盈率 25%,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
可能推迟相关发行流程、重新询价,存在发行不能如期完成的风险。
2、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计划所需资金量为 100,533 万元。如果本次发行
所募集的资金量超出发行人实际资金需要量,因发行人对超出部分的资金使用尚
未规划具体用途,如果未来这部分资金发行人不能合理、有效使用,将对发行人
的盈利水平带来不利影响,存在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
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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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果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量相对实际项目资金需要量存在重大差异,对
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
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属于发审会后发生重大事项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是否重新提交发审会审核,须提
交发审会审核的应在审核通过后再办理重新询价等事项。
重要提示
1、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7,667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2] 856 号文核准。奥瑞金的股票代码为 002701,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
的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申购。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
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回
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不超过 3,84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50.08%;网上发
行数量为本次发行数量减去网下发行数量。本次发行采取余额包销方式,初步询
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
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
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询价对象为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2012
年 5 月 18 日修订)中界定的询价对象条件,且已在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
“协会”)登记备案的投资者,包括中信证券自主推荐、且已在协会登记备案的
投资者。
4、上述询价对象于初步询价截止日2012年9月20日(T-3日)12:00前完成在
协会备案的自营业务或其管理证券投资产品以及个人投资者的证券账户均为本
次发行配售对象,均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
与发行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之间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的自营账户、
以及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有关联系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初步询价和
网下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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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
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6、本次询价以配售对象为报价单位,采取价格与申购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
进行。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每个配售对象最多可申报三档价格。
配售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由询价对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
台统一申报。询价对象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为促进询价对象认真定价,综合考虑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及中信证券研究
员对发行人的合理估值区间,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本次配售对象的最低申购数
量和申报数量变动最小单位即“申购单位”均设定为 96 万股,即配售对象的每
档申购数量必须是 96 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累计申购数量不得超过网
下发行数量 3,840 万股。
8、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参考公司基本面、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需求总量、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协商确
定发行价格,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
9、发行价格确定后,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申
购。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报价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不得参
与本次网下申购。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的有
效申购数量;配售对象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缴纳申购款,
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
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10、本次发行采用双向回拨机制,详细方案见 2012 年 9 月 24 日(T-1 日)
刊登的《发行公告》。
11、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 2012 年 9 月 27 日(T+2 日)在《奥
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中披
露配售对象的报价情况。
12、本次发行中,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
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择机重新启
动发行等事项: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 20 家;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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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13、推迟发行或重新询价:当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拟定发行价格对
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 25%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召开
董事会并于两日内刊登公告。需要重新询价的,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
及时公告推迟发行及重新询价的有关情况。
14、中信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 2012 年 9 月 13 日
(T-8 日)至 2012 年 9 月 20 日(T-3 日)期间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路演
推介。只有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要求的询价对象方可参加路演推介。
路演推介的具体安排见本公告“二、路演推介和初步询价的具体安排”,有意参
加路演推介的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可以自主选择在北京、深圳和上海参加现场推
介会。
15、本次发行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6、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推介和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
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2012 年 9 月 12 日(T-9 日)登载于巨潮网
站(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于同日刊登于《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 年修订)可于深交所网站(www.szse.cn)
查询。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2012 年 9 月 12 日
T-9 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和《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周三)
2012 年 9 月 13 日
T-8 日 开始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周四)
2012 年 9 月 14 日
T-7 日 初步询价、路演推介
(周五)
2012 年 9 月 17 日
T-6 日 初步询价、路演推介
(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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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2012 年 9 月 18 日
T-5 日 初步询价、路演推介
(周二)
2012 年 9 月 19 日
T-4 日 初步询价、路演推介
(周三)
2012 年 9 月 20 日
T-3 日 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 截止)
(周四)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
2012 年 9 月 21 日
T-2 日 申报数量;
(周五)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2012 年 9 月 24 日 刊登《发行公告》、《首次公开发行 A 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T-1 日
(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