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8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实股份”或“公司”)收到与宁夏大地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大地”)签订的“自动出炉机器人供货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4,578 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合同的签署权限在总经理权限范围内。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名称:宁夏大地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住所:平罗县太西镇太沙工业园区
3、法定代表人:王立平
4、注册资本:壹拾亿元整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检验检测服务;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铁合金冶炼;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泥制品销售;肥料销售;轮胎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矿山机械销售;固体废物治理;新材料技术研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6、博实股份与宁夏大地不存在关联关系。
7、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博实股份与宁夏大地未签订同类合同。
8、履约能力分析:宁夏大地是宁夏循环经济重点代表企业,曾被评为中国民营制造企业 500 强企业。宁夏大地具备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高温)炉前作业机器人(含(高温)炉前作业机器人嵌入式软件)。
2、合同金额:(人民币)肆仟伍佰柒拾捌万元整。
3、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合同日期:近期合同双方确定合同内容,公司及客户履行签字及盖章流程,公司已收到经合同双方签字并盖章的合同。
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按买方要求分批供货,第一批次供货时间为 2021 年12 月 31 日,具体按买方要求时间为准。
6、结算方式:每批次安装调试运行正常后按月结算货款。
7、主要违约责任
如卖方违约无故终止合同,应承担合同总价 15%的违约金。如卖方延迟供货或买方延迟付款,每延迟一周应承担逾期部分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或承担相应的损失。
不论本合同其他条款是否约定,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累计承担的最大责任限额不超过本合同金额的 20%。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均不承担任何间接的、惩罚性的继发性的或可期待利益性的损失。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合同是公司面向电石出炉领域应用的(高温)炉前作业机器人销售合同,公司产品在该领域应用持续取得进展,2021 年度该类业务发货量实现同比增长。博实股份在资金、人员、技术及产能方面均具备履行上述合同的能力。
2、上述合同不含税金额为 4,051.33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的 2.22%。
由于相关设备需要用户根据现场条件进行验收,预计对公司 2022 或 2023 年度业绩有积极的影响。
3、上述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博实股份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对交易对手形成依赖的情况。
五、风险提示
1、本次合同第一批次供货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尽管公司有相应的生产
储备并将合理调配生产安排,但不排除因疫情或其它原因存在延迟交货的风险。
2、从本次合同签订至相关收入确认期间,不排除存在不可预见的因素影响合同不能按约定履行或延期交付产品的可能,如出现此类风险,该项目将对公司对应的收入预期造成不利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六、备查文件
相关合同文件。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