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8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其所提供的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份变动为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哈尔滨工业大学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51,12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全部无偿划转至哈尔滨工业大学的全资公司哈尔滨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本次股份无偿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
3、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尚需取得上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后完成。
一、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基本情况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4日收到哈尔滨工业大学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工大投资”)的函告。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积极稳妥推进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哈工大投资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51,12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无偿划转至哈尔滨工业大学的全资公司哈尔滨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工大经营”)。
2021年5月28日,哈工大投资与哈工大经营签署了股份无偿划转协议。2021年6
月4日,取得哈尔滨工业大学批准。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尚需取得上级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机构的批准。
股份划转完成前后,协议双方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总股本占比 数量(股) 总股本占比
哈尔滨工业大学资产投资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1,127,500 5.00% —— ——
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工业大学资产经营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 51,127,500 5.00%
有限公司
二、股份划转双方基本情况
(一)转出方基本情况
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991270669712
注册资本:17,973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宏
成立日期:1993 年 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邮政街 434 号
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哈尔滨工业大学划入公司的经营性资产及对外投资的股
权;在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对哈尔滨工业大学所属企业国有资产和股权的
置换和托管及相应专利和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的经营与管理、组织哈尔滨工业大学
所属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科技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不含中介服务)。
股东情况:哈尔滨工业大学持有 100%股权。
(二)转入方基本情况
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99MA1C1ART14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宏
成立日期:2020 年 4 月 2 日
住所:哈尔滨市南岗区邮政街副 434 号哈尔滨工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11 层
1107 室
经营范围:依法经营学校投资形成的国有资产及国有股权;主要在科技、文化、教育领域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让和承包;高科技企业孵化;检测检验服务;科技及信息咨询;投资管理;资产运营和资本运作。
股东情况:哈尔滨工业大学持有 100%股权。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划出方):哈尔滨工业大学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划入方):哈尔滨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1、甲方拟将其持有博实股份 51,127,500 股股份(占博实股份总股本的 5%,以
下简称“标的股份”)无偿划转给乙方,划转基准日为 2021 年 5 月 31 日,乙方同意
受让标的股份。
2、甲方自股份转让变更登记完成之日,不再为标的股份的股东,不再享有、承担相应的股东权利及义务,相应的权利义务由乙方承继。
3、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完成后,甲方的债权、债务仍然由甲方享有和承担,乙方的债权、债务仍然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4、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不涉及甲方的职工安置处理,本次股份划转完成后,甲方将继续履行其与在职职工的劳动合同。
5、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不涉及被划转企业即博实股份的债权债务转移及职工安置处理,博实股份的债权、债务仍然由博实股份享有和承担,博实股份将继续履行其与在职职工的劳动合同。
6、甲方于 2011 年 1 月 31 日已就避免同业竞争事项出具承诺函,相关承诺长期
有效且应严格履行。乙方同意继承前述承诺,乙方所继承承诺自标的股份无偿划转至乙方后生效并长期有效。
7、本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若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或责任、或任何一方在本协议项下所作之陈述与保证是不真实的或有重大遗漏,应视为违反本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因该违约而遭受的损失和损害。
8、本协议自下述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正式生效:
(1)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本次无偿划转事宜已取得相应的国资监管机构/国家出资企业的批准文件。
四、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邓喜军先生、张玉春先生、王春钢先生、蔡鹤皋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85,296,7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90%,通过《一致行动协议》,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对公司共同控制。本次股份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
本次股份划转为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转入方和转出方均为哈尔滨工业大学的全资公司。本次股份划转完成后,哈工大投资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哈工大经营持有公司股份 51,12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本次股份划转不存在违背相关承
诺的情况,哈工大投资于 2011 年 1 月 31 日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由哈工
大经营承继。
五、股份无偿划转后续工作安排及风险提示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尚需取得上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后完成。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以公司公告信息为准,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哈工大投资与哈工大经营签署的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