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5
债券代码:127072 债券简称:博实转债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份。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3)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17.88元/股(含本数)。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
(5)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价格17.88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11,185,682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022,556,281股比例为1.09%;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17.88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5,592,841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022,556,281股比例为0.5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6)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7)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前述人员若未来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3、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计划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存在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对应方案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参与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按照计划授出的风险。
(4)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如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以及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5)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存在回购方案调整、变更、终止的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如出现前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说明拟采取的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具体回购方案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提振市场信心,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此举将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构建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推动公司持续较好较快发展,提升公司长期价值。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拟通过回购股份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1、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
2、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17.88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将综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十六个月内
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2、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17.88元/股(含本数)。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价格17.88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11,185,682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022,556,281股的比例为1.09%;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17.88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5,592,841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022,556,281股的比例为0.5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 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 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 实施。
七、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若按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为人民币17.88元/股测 算,预计回购股数约11,185,68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9%,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 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占比 股份数量(股) 占比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81,123,047 17.71% 192,308,729 18.8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841,433,234 82.29% 830,247,552 81.19%
三、股份总数 1,022,556,281 100.00% 1,022,556,281 100.00%
2、若按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为人民币17.88元/股测 算,预计回购股数约5,592,841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5%,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 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占比 股份数量(股) 占比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81,123,047 17.71% 186,715,888 18.2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841,433,234 82.29% 835,840,393 81.74%
三、股份总数 1,022,556,281 100.00% 1,022,556,281 100.00%
注: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
股份的数量及股权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情况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64.2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3.59亿元,流动资产55.28亿元,货币资金及用于现金管理的自有资金合计14.27亿元。假设此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2亿元人民币全部使用完毕,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3.11%、约占公司净资产的5.95%、约占公司流动资产的3.62%、约占货币资金及用于现金管理的自有资金合计金额的14.02%。
根据目前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结合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管理层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研发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