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3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实股份”或“公司”)与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包装码垛及物流输送系统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4,096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合同的签署权限在总经理权限范围内。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名称: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
2、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红旗路以南、南港六街以东
3、法定代表人:张世新
4、注册资本:人民币贰拾捌亿柒仟叁佰万元
5、经营范围: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易制毒品)、塑料制品、建筑材料的生产、销售,以及化工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化工专用设备制造、销售及设备租赁;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经营(凭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货物装卸、货物运输(不含危险化学品、凭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易制毒品);无缝气瓶检验、焊接气瓶检验;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及对外劳务合作);物业管理服务;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6、博实股份与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最终用户方通过第三方与博实股份发生同类业务金额1,245万元。
8、履约能力分析:本合同交易对手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包装码垛及物流输送系统。
2、合同总金额:(人民币)肆仟零玖拾陆万元整。
3、签订时间:2019年3月29日。
4、交货时间:2019年12月31日。
5、主要违约责任
卖方因为买方以外的原因不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交货,每延期一周,买方扣除卖方合同总额的1%,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但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格的50%。当延期交货的违约金达到合同价格的10%时,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卖方赔偿买方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已支付卖方的货款的银行利息、买方另外采购设备产生的差价。
违约金的支付不免除卖方实际交付迟交设备的义务,如影响了项目进度,需要增加临时替代设备或部件以保证项目如期开车,由此产生的直接费用由卖方承担。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合同为公司传统产品领域的销售类合同,博实股份在资金、人员、技术及现有产能方面均具备履行上述合同及此类合同的能力。
2、上述合同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3,531.03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营业收入的4.48%。合同计划交货完成期在2019年末,预计对公司2020年度业绩有积极的影响。
3、上述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博实股份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对交易对手形成依赖的情况。
五、风险提示
从本次合同签订至相关收入确认期间,不排除存在不可预见的因素影响合同不能按约定履行或延期交付,如出现此类风险,将对公司该项目的收入预期造成不利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六、备查文件
相关合同文件。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