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1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实股份”或“公司”)与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签订全自动称重、包装、码垛、套膜系统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5,761.4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合同的签署权限在总经理权限范围内。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名称: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
2、住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
3、法定代表人:张强
4、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肆拾伍亿元
5、经营范围:开展石油产品及石油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及装卸、储存、中转、分运等业务,经营码头、储罐及公用型保税仓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涉及前置许可、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6、博实股份与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博实股份与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未发生同类业务。
8、履约能力分析:本合同交易对手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是中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聚烯烃成品包装及立体仓库全自动称重、包装、码垛、套膜系统。
2、合同总金额:(人民币)伍仟柒佰陆拾壹万肆仟元整。
3、签订时间:2019年3月21日。
4、交货时间:2019年9月15日。
5、主要违约责任
1)卖方所供的包装码垛设备在正常操作情况下,必须满足请购文件、技术协议中的设计要求,每发生一套包装码垛设备满足不了设计要求,卖方应支付买方合同总价的1%作为违约金,并按照套数累加。
2)以上各项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
性能保证参数达不到技术协议承诺,影响使用的,买方有权做出要求退货、修补、更换处理;如做退货处理,按合同索赔及违约金相应条款执行。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合同为公司传统产品领域的销售类合同,博实股份在资金、人员、技术及现有产能方面均具备履行上述合同及此类合同的能力。
2、上述合同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4,966.72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营业收入的6.30%。合同计划交货完成期在2019年下半年度,预计对公司2019年度或2020年度业绩有积极的影响。
3、上述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博实股份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对交易对手形成依赖的情况。
五、风险提示
从本次合同签订至相关收入确认期间,不排除存在不可预见的因素影响合同不能按约定履行或延期交付,如出现此类风险,将对公司该项目的收入预期造成不利
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六、备查文件
相关合同文件。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