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3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实股份”或“公司”)与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包装码垛机组及配套输送机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4,020.0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合同的签署权限在总经理权限范围内。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
2、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天居园7号楼3层301
3、法定代表人:符杰平
4、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
5、经营范围: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咨询、工程招标预算、项目管理;环境评价、安全评价;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承包境外石油化工医药行业的工程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施工总承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
6、博实股份与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博实股份与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未发生与本次合同标的同类的销售业务。
8、履约能力分析:本合同交易对手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是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包装码垛机组及配套输送机。
2、合同总金额:(人民币)肆仟零贰拾万元整。
3、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签订时间:2019年1月23日。
5、交货时间:2019年9月30日。
6、主要延迟违约责任
(1)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技术资料,并且此拖延不是由买方违约或不可抗力引起的,买方有权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从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起进行罚款,每拖延一星期罚款合同总价的0.5%,不足一星期的以一星期计算。
(2)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在指定的交货地点交货或补救未达到合同约定品质的合同主要货物,并且此拖延不是由买方违约或不可抗力引起的,买方有权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从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起进行罚款,每拖延一星期罚款合同总价的1%,不足一星期的以一星期计算。
(3)以上第(1)、(2)条罚款的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不考虑宽限期;如拖延超过35日,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自买方书面解约通知到达卖方时即解除,并由卖方赔偿买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合同为公司传统产品领域的销售类合同,博实股份在资金、人员、技术及现有产能方面均具备履行上述合同及此类合同的能力。
2、上述合同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3,465.52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营业收入的4.40%。合同计划交货完成期在2019年度,预计对公司2019年度或2020年度业绩有积极的影响。
3、上述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博实股份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对交易对手形成依赖的情况。
五、风险提示
从本次合同签订至相关收入确认期间,不排除存在不可预见的因素影响合同不能按约定履行或延期交付,如出现此类风险,将对公司该项目的收入预期造成不利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六、备查文件
相关合同文件。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