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41,000,000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12.80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2年9月3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401,000,000股
公司第一大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
司、共同控制公司的邓喜军、张玉春、王永洁、王春钢、谭建勋
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 和李振忠六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
承诺
行人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刘滨、成芳、龚海涛等公司其他二十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
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
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
的股份。
作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邓喜军、张
玉春、王春钢、陈博、初铭志、于传福还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其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作为公司董事蔡鹤皋之妻,股东王永洁还承诺:在其配偶蔡
鹤皋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其所持发行人股份总
数的25%;蔡鹤皋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2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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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等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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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一、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36,000万股,本次拟发行4,100万股流通股,发行后
总股本为40,100万股。
公司第一大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及共同控制公
司的邓喜军、张玉春、王永洁、王春钢、谭建勋、李振忠六名自然人股东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
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刘滨、成芳、龚海涛等公司其他二十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
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邓喜军、张玉春、王春钢、陈博、
初铭志、于传福还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其所持发行人
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作为公司董事蔡鹤皋之妻,股东王永洁还承诺:在其配偶蔡鹤皋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其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蔡鹤皋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二、公司第一大股东对公司不存在控制
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哈尔滨工业大学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
28%的股份。该公司系哈尔滨工业大学全资公司,主要业务为经营、管理哈尔滨
工业大学划入的经营性资产及对外投资的股权;该公司于2006年9月接受哈工
大实业划入的公司股权成为公司股东,目前其仅提名并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1名董事及1名监事,在公司的决策及实际经营中不具有控制权。
公司实际由邓喜军、张玉春、王永洁、王春钢、谭建勋和李振忠六名自然人
股东共同控制,上述六位股东共持有公司52.05%的股权比例,其中:邓喜军持
股占比12.64%,张玉春持股占比11.04%,王永洁持股占比10.97%,王春钢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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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比9.59%,谭建勋持股占比4.53%,李振忠持股占比3.29%。报告期内,上述
六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