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1 证券简称:冀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6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北证监局”)下发的《河北证监局关于对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2]18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收到《决定书》后,公司董事会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对《决定书》中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并深入分析,分析查找问题原因,明确责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整改方案,并向河北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临时公告披露不准确。2021 年初,你公司全资孙公司河北冀凯铸业有
限公司将经营场所出租,导致你公司 2021 年度净利润增加 569.87 万元,占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 36.47%,与你公司临时公告披露“不会对本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不符。
问题说明:
1、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
资子公司之子公司对外出租经营场所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之子公司河北冀凯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凯铸业”)与石家庄圣田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圣田机械”)签订《租赁合同》,冀凯铸业将经营场所租赁给圣田机械,租
赁期限 5 年,自 2021 年 5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止。公告中有如下披露
内容:
“冀凯铸业对外出租经营场所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将冀凯铸业经营场所对外出租,按季度收取租金,有利于公司整合经营资源,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合同履行期内对公司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不会对本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上述交易价格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租赁合同,冀凯铸业 2021 年度租赁收入为 246.23 万元,由此租赁收入
产生营业利润 82.45 万元,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0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 10%是 156.25 万元。
2、租赁合同签订后,公司将以前年度计提未使用的专项储备余额 421.70万元转入营业外收入,导致公司利润总额增加 421.70 万元。鉴于该金额对 2021
年半年度净利润影响较大,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披露《2021 年半年度业绩
预告》,对该影响因素进行披露。
整改措施: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管理工作,主要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1、加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员工培训。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范文件,制作《2022 年度信息披露事项指引》,准确全面掌握信息披露管理的相关规定。
2、强化子公司的信息披露意识和风险管控意识,加强母子公司之间的沟通机制,持续督促子公司内部控制有效落实。
3、加强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披露咨询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
的沟通,对可能涉及到信息披露的相关事项,取得中介机构的建议。
整改责任部门:证券部、财务部、内审部
整改期限:已整改,后续将长期持续规范运作。
二、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算方法不谨慎。截至 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
你公司对已在公开市场违约企业及其关联方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713.65 万元、1,297.39 万元,在交易方未依合同约定付款的情况下,你公司对其仅按照一般账龄组合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未根据该公司信用状况及时调整预期信用损失计算方法,并进行单独减值测试。
问题说明:
1、公司全资子公司冀凯河北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凯科技”)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冀凯科技对永煤集团及其子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2020 年末: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应收账款余额 坏账准备余额
永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7.50 31.50
河南龙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08.50 5.43
河南龙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448.65 289.73
合计 1,714.65 326.66
2021 年末: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应收账款余额 坏账准备余额
永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9.50 59.75
河南龙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59.50 11.90
河南龙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118.39 559.20
合计 1,297.39 630.85
3、以金额较大的河南龙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宇国际贸易)为例具体情况如下:
冀凯科技 2019 年 11 月 7 日与龙宇国际贸易签订销售合同,合同金额 2,570
万元,产品使用人河南龙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陈四楼煤矿。
销售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期间 收款金额 应收账款余额 坏账准备余额
2020 年度 1,121.35 1,448.65 289.73
2021 年度 330.26 1,118.39 559.20
2022 年 1 月 20.00 1,098.39
2022 年 2 月 50.00 1,048.39
2022 年 3 月 20.00 1,028.39
2022 年 4 月 50.00 978.39
2022 年 5 月 50.00 928.39
4、冀凯科技对永煤集团及其子公司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评估(未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依据:
(1)龙宇国际贸易采购设备资金为融资租赁专项资金(投标文件中已列明);(2)永煤集团及其关联方虽然自身存在债务违约,但设备的实际使用单位永煤下属煤矿正常经营,且目前每月以固定金额持续还款,公司判断其坏账损失风险
可控;(3)2021 年 7 月 7 日,冀凯科技业务人员携带业务联系函,到访龙宇国
际贸易,现场沟通回款方式、回款周期等问题,评估坏账损失,冀凯科技与永煤集团及其子公司达成共识,以转账方式按月固定还款;(4)冀凯科技确定的账龄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时已参考历史损失经验,公司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无论从永煤集团及其子公司个体还是全部应收账款整体评估计提充分、谨慎,计提金额可完全覆盖预期发生的信用损失。
5、冀凯科技通过上述风险评估及减值测试,确定 2021 年末,该笔应收账款
最大的损失金额为应收账款余额的 30%。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龙宇国际贸
易应收款余额 1,118.39 万元,已计提坏账 559.20 万元(应收账款余额的 50%),
且至今每月固定回款。公司预计按组合方式计提坏账准备能完全覆盖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故未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整改措施:
1、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信用减值损失计提内容的学习,掌握分阶段按照不同的减值方法进行会计处理。根据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程度分三个阶段进行计量:第一阶段,未来信用质量未显著下降,以未来 12 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为减值基础;第二阶段信用风险出现明显恶化,但尚无充分证据证明已经发生减值,出于财务报告谨慎性原则,减值计提整个存续期间的预期信用损失;第三阶段信用风险显著恶化,并且已经发生信用减值,此时同样以整个存续期为基础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2、公司高度重视客户的信用情况,通过销售部门实地走访,企查查 APP、裁定文书网等方式,及时了解客户的信用及经营变化情况,并成立专门的客户信用评估小组,对不同客户的信用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如存在风险,会采取多种措施催收货款,减少损失。
整改责任部门:销售部、财务部、内审部
整改期限:已整改,后续将长期持续规范运作。
三、个别收入确认期间不合理。2021 年底,你公司与山西潞安安太机械有
限责任公司的相关销售业务,当年未签订正式销售合同和开具发票及回款,在明显不符合公司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下,提前确认该客户销售收入 742.35 万元,影响 2021 年度利润总额 320.06 万元。
问题说明:
1、情况说明:冀凯科技 2021 年销售给山西潞安安太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太公司”)中部槽 110 节,含税金额 9,816,400.00 元,该笔业务影响利润总额为 191.24 万元。冀凯科技已按照双方签订的《刮板机用整体铸造中部
槽技术协议》生产、发货,安太公司已分别于 2021 年 9 月签收中部槽 16 节、2021
年 12 月签收中部槽 94 节。冀凯科技未取得书面合同,但通过电话联系、微信沟通、谈判、合同条款证明(证明内容:合同标的为 110 节中部槽,单价 89240元/节,合同金额 9,816,400.00 元)等方式与安太公司确定了具体的合同细节,双方实质上已建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关系,并已履行了约定中的全部义务。
冀凯科技因行业特性,客户多为大型国企、央企,客户业务流程普遍较长,同时涉及领导人员更替、疫情等各方面原因导致合同签订时间较长。截至 2022年 6 月底,冀凯科技已将销售合同签署完成。
整改措施:
1、上述问题已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确认,公司将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三
季度报告披露日)披露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后的相关财务报表及附注、会计师事务所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