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公告编号:2018-035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股东倪迎久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倪迎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66,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8%),计划在2018年12月11日至2019年1月10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4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2%)。具体内容请见2018年11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
2018年12月12日,公司收到倪迎久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其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倪迎久 集中竞价交易 2018/12/12 22.699 140,000 0.02%
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 141,700 0.02% 1,700 0.00025%
倪迎久 有限售条件股份 425,100 0.06% 425,100 0.06%
合计 566,800 0.08% 426,800 0.06%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止本公告日,倪迎久先生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未违反相关承诺,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倪迎久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