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公告编号:2018-034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倪迎久先生出具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意向书》:倪迎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66,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8%),计划在2018年12月11日至2019年1月10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4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2%)。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倪迎久 副总经理 566,800 0.0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拟减持数量
股东姓名 拟减持数量(股) 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倪迎久 140,000 0.02%
4、拟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拟减持期间:2018年12月11日至2019年1月10日
6、拟减持价格:不低于人民币19.00元/股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倪迎久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倪迎久先生一直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倪迎久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倪迎久先生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倪迎久先生出具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意向书》
特此公告。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