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4-068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金河制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制药”),资助方式为公司向金河制药提供
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的人民币借款,借款利息为 3.45%,借款期限不超过 5 年,本次财务
资助金额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2.23%。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鉴于金河制药的其他部分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以关联交易程序予以审议。关联董事王东晓、李福忠、路漫漫、王志军、谢昌贤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3、金河制药资产负债率为 75.42%,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属于“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对象提供的财务资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4、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金河制药的经营管理,控制资金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1、为满足控股子公司金河制药的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金河制药提供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不超过 5 年,借款利息为 3.45%。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公司持有金河制药 51%的股权,本次财务资助由公司全额提供,控股子公司金河制药的其他股东未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未提供担保措施。
2、公司持有金河制药 51%的股权,金河制药其他股东中路牡丹、路漫漫、王志军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王东晓为实际控制人且为路牡丹、路漫漫、王志军的一致行动人;李福忠、谢昌贤为公司董事;牛有山、刘迎春、菅明生、云喜报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千岁为公司监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以关联交易程序予以审议。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3、2024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9 名,关联董事王东晓、李福忠、谢昌贤、王志军和路漫漫回
避表决,其余 4 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项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金河制药资产负债率为75.42%,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属于“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对象提供的财务资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财务资助协议》尚未签署,公司授权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关联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内蒙古金河制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1 年 03 月 01 日
法定代表人:张鸿毅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托克托工业园区西区
经营范围:盐酸多西环素研发、生产和销售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持有金河制药 51%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2、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4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8,576,768.25 179,756,381.71
负债总额 111,715,344.27 135,578,002.33
净资产 46,861,423.98 44,178,379.38
项目 2023 年度(经审计) 2024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035.40 2,433.63
净利润 -2,677,563.45 -2,788,757.34
注:金河制药 2023 年财务数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4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金河制药与交通银行长期借款 57,949,245.04 元,公司及实控人王东晓提供保证担保,金河制药自有土地(蒙(2022)托克托县不动产权第 0000022 号)以及地上在建建筑物
作为抵押物。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以上借款的抵押物--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
为 10,462,403.55 元,固定资产-房屋的账面价值为 28,672,052.95 元。金河制药无大额诉讼和仲裁。金河制药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金河制药未进行信用评级。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其他股东情况
公司持有金河制药 51%的股权,金河制药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金河制药其他股东中路牡丹、路漫漫、王志军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王东晓为实际控制人且为路牡丹、路漫漫、王志军的一致行动人;李福忠、谢昌贤
为公司董事;牛有山、刘迎春、菅明生、云喜报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千岁为公司监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以关联交易程序予以审议。
金河制药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550 51.00%
2 刘云龙 730 14.60%
3 张鸿毅 430 8.60%
4 路牡丹 300 6.00%
5 刘静 100 2.00%
6 苏保仲 100 2.00%
7 王志军 80 1.60%
8 王家福 62 1.24%
9 刘迎春 60 1.20%
10 邬瑞岗 58 1.16%
11 钱蕾 50 1.00%
12 赵艳旭 50 1.00%
13 张千岁 44 0.88%
14 李福忠 44 0.88%
15 菅明生 42 0.84%
16 云喜报 40 0.80%
17 李俊龙 38 0.76%
18 路漫漫 36 0.72%
19 牛有山 34 0.68%
20 王俊峰 28 0.56%
21 赫荣辉 22 0.44%
22 田中宏 22 0.44%
23 张兴明 20 0.40%
24 谢昌贤 20 0.40%
25 康俊生 20 0.40%
26 秘炬 20 0.40%
合计 5000 100%
上述股东均已完成注册资本实缴义务,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金河制药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被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稳定,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公司按照现行相关财务、内控制度要求,加强对控股子公司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