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河生物
股票代码:002688
收购人 住所 通讯地址
内蒙古金河控股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
有限公司 克托县新坪路 81 号 克托县新坪路 81 号
一致行动人 住所 通讯地址
路牡丹 内蒙古托克托县双河镇金河 内蒙古托克托县双河镇金河
住宅楼 1 号楼 住宅楼 1 号楼
路漫漫 内蒙古托克托县双河镇金河 内蒙古托克托县双河镇金河
住宅楼 3 号楼 住宅楼 3 号楼
王志军 内蒙古托克托县双河镇旧城 内蒙古托克托县双河镇旧城
团结巷 团结巷
内蒙古托克托县双鹅湖镇新 内蒙古托克托县双鹅湖镇新
王晓英 建东路华蒙集团住宅楼二栋 建东路华蒙集团住宅楼二栋
2 单元 2 单元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八月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摘要系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生物”)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金河生物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系金河生物原控股股东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存续分立,新设公司金河控股承继取得金河生物 38.05%股份,分立前后金河生物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情形,收购人可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金河生物股份;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收购人及其执行董事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4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4
二、收购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4
三、收购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的主要业务及财务状况......6
四、收购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信息......6
五、本次 收购中 收购人 及其一 致行动 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 ......6
六、收购人最近五年内的处罚、仲裁及诉讼情况......7
七、收购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7
八、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
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8
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9
一、本次收购目的 ......9
二、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9
三、收购人作出本次收购决定所履行的程序及具体时间......9
第四节 收购方式 ......11
一、本次 收购实 施前后 的主要 情况 ...... ......11
二、本次收购涉及的协议 ...... 12
三、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 13
四、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况......1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摘要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收购人、金河控股 指 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
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本报告书
金河建安 指 摘要上下文,可为分立前的金河建安或分立后的金
河建安
金河生物、上市公 指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公司
本次收购、本次分 金河建安实施存续分立后,新设的金河控股根据分
立 指 立协议的约定,承继金河建安所持金河生物38.05%
股份,成为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本报告书摘要 指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分立协议 指 金河建安及其股东签订的关于金河建安的《分立协
议》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新坪路 81 号
法定代表人:王东晓
注册资本:2,118 万元人民币
股东:王东晓持股 82%、路牡丹持股 1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22MA0QQPB945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须审批事项除外)。
经营期限:2020 年 6 月 30 日至 2050 年 6 月 29 日
联系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新坪路 81 号
邮政编码: 010299
联系电话:0471-8520293
二、收购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一)股权结构
金河控股为本次收购的收购人,系金河建安实施存续分立后的新设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设立,注册资本 2,118 万元人民币。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
金河控股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王东晓 1,736.76 82.00%
路牡丹 381.24 18.00%
合计 2,118.00 100.00%
王东晓 路牡丹
82% 18%
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
(二)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王东晓,路牡丹系王东晓的配偶,与王东晓为一致行动人。
(三)收购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的情况
收购人系金河建安实施存续分立后的新设公司,根据分立协议的安排,金河建安对外股权投资的归属如下:分立后,金河建安持有的金河生物股份以及金河生物子公司的股权,由金河控股承继;金河建安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权,继续由金河建安持有。鉴于上述协议安排,分立完成后,收购人直接持股的企业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收购人与企业的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关系
主要从事药物饲料添加剂、动物疫苗、
1 金河生物 持股 38.05% 兽用化学药品的生产及销售业务,淀粉
及联产品的生产、销售业务以及环保污
水处理业务。
废水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环保材料、
内蒙古金河环保科 持股 10%,并通过 环保设备、水处理剂销售;环保信息开
2 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河生物持股 发及服务(工业及城市污水处理站的运
51% 营管理);通用机械、电器维修及销售,
园林绿化养护
(四)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了控制金河生物及其子公司之外,王东晓、路牡丹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控制关系 经营范围
金河建安 王东晓持股 82%, 土木工民工程、承揽承包建筑房屋、
1 路牡丹持股 18% 装潢,市政工程施工
序号 企业名称 控制关系 经营范围
草业、畜牧业、林业、花卉、种植
2 内蒙古金河现代农 通过金河建安持股 业、养植业、农、林、牧产品加工
业有限责任公司 99.67% 及其它农业开发项目和草业、畜牧
业专业化防治;不动产租赁。
北京金润汇投资有 王东晓持股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
3 限公司 96.30%,路牡丹之 股权投资;证券投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