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7-092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文忠泽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72号),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奋达科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已完成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实施工作。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配套募集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方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的主要承诺事项情况如下:
承诺方 承诺事项
股份限售的承诺函及股份锁定申请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 本公司/本人作为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
司、金元顺安基金管理 行对象,认购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本公司/本人承诺:
有限公司、太平资产管 自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理有限公司、广州市玄 12个月内,不转让本公司/本人所认购的股份。本公司/本人申请:自
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 个月内,锁定本公司/本人所认购的上述股份不予转让。
任公司
相关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各承诺方未出现违反上述相关承诺的情形,公司将继续督促各承诺方履行相关承诺。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