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1-010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以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当面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1月27日下午16:30以现场会议方式在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50号金森大厦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庄子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庄子敏、冯芝清、郑智伟、张燕、廖陈辉均出席了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举手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选举庄子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届满止(庄子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 月 27 日
附件:
庄子敏先生简历
庄子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5 年 1 月出生,中专学历,林业
助理工程师。
庄子敏先生历任三明化工机械厂职员,将乐县城关木材采购站业务,将乐县林业规划队业务,将乐县林业总公司人事劳工部主任,将乐县鑫绿林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监事,金森贸易监事。2015 年 8 月至今,任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 1 月至今,任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现任福建金森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庄子敏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在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任纪委书记、董事,与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除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