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1-004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2021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9人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并征求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提名张锦文先生、蔡清楼先生、周文刚先生、潘隆应先生、李芳先生、郑丽华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吓忠先生、郑溪欣先生、张火根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按照相关规定,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 6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上述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中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在公司任期超过 6 年的情况。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的董事会成员被正式任命前,董事会的现有成员继续履行其相应的职责。本次被提名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8 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六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一)张锦文先生
张锦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 年 6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
高级林业工程师。
张锦文先生历任将乐县林业局干部;将乐县水南镇党委委员;福建省将乐县林业总公司总经理;福建金森总经理、副董事长。2017 年 7 月至今任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人代表、总经理。现任福建金森党总支书记,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法人代表。
张锦文先生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法人代表职务,与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除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蔡清楼先生
蔡清楼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7 年 12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
高级经济师。
蔡清楼先生历任将乐县木材经营公司副经理;福建省将乐县林业总公司副总经理;福建金森青溪公司执行董事、法人代表;福建金森副总经理。2015 年 9月至今任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福建金森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蔡清楼先生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与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除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周文刚先生
周文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9 年 2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
中级林业工程师。
周文刚先生历任将乐县木材公司业务经理、部门经理;将乐县木材交易中心光明收购点点长;将乐县木材经营公司生产科科长;福建省将乐县林业总公司顺昌转运站副站长;将乐县木材经营公司副经理;福建省将乐县林业总公司楼杉采育场副场长、书记;福建金森资源管理部副经理、经理、福建金森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9 年 6 月至今任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现任福建金森党总支副书记,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
周文刚先生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四)潘隆应先生
潘隆应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1 年 3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
林业高级工程师。
潘隆应先生历任福建省将乐县林业总公司将溪采育场科长,邓坊林业采育场科长、副场长,生产科长兼将乐县营林投资有限公司副经理;将乐县营林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经理、总经理。2009 年 11 月至今,任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福建金森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潘隆应先生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担
任副总经理,与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除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五)李芳先生
李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 年 2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
林业高级工程师。
李芳先生历任福建省将乐县林业总公司将溪采育场职工、加工厂厂长,将溪采育场副场长,楼杉采育场场长,福建省将乐县林业总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福建金森副总经理。2015 年 8 月至今,任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 年 8 月至今,任福建北斗森林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现任福建金森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李芳先生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福建北斗森林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法人代表,与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除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六)郑丽华女士
郑丽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5 年 11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
高级工程师。
郑丽华女士历任将乐县大源、黄潭林业站干部,将乐县林业局办公室科员、办公室副主任、林业系统团委书记、将乐县林业局党办主任。2012 年 2 月至今,任将乐县林业科技推广中心干部。现任福建金森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郑丽华女士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一)王吓忠先生
王吓忠先生,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国籍,1964 年 10 月出生,博士生学历。
王吓忠先生历任福州大学教师,福建屏南城关职业中学教师,福州大学教师,福州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系系支部书记,福州大学经济贸易系系主任。2015 年11 月至今,任福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负责人。现任福建金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王吓忠先生主要研究方向:房地产业经济、技术经济与管理(资产评估)、反垄断与政府管制经济学。讲授课程:反垄断与政府管制经济学、房地产估价理论与实务、房地产项目评估、工程经济学、技术经济学、企业战略管理等课程。曾主持省社科课题《中国城市住宅价格:基于不完全市场下的经济性管制研究》以及省教育厅等多项课题,是福州市房地产“福房指数”项目创始人,参加国家社科项目 2 项和省级项目 4 项。
独立撰写专著:《中国住宅市场的价格博弈与政府规制研究》(32 万字)、《房地产市场政府管制的理论与实践》(28 万字)。参与撰写《技术经济学》一书。在《经济学动态》等杂志及海都报上发表房地产相关文章 40 余篇。
王吓忠先生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
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截至目前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郑溪欣先生
郑溪欣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7 年 4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
律师资格。
郑溪欣先生历任厦门市广兴建业工程公司政治处主任,厦门灿邦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福建凌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9 年 9 月至今任北京大成(厦
门)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2020 年 1 月 15 日至今任三钢闽光
独立董事。现任福建金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郑溪欣先生在从事执业律师之前,先后在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公司任职高管多年,具有较为丰富的公司治理经验。
郑溪欣先生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截至目前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三)张火根先生
张火根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8 年 7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房地产估价师,土地评估师。
张火根先生历任沙县林业采育总场会计,沙县审计师事务所部门负责人,三明市中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福建中正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