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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大: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2024-027

公告日期:2024-12-13


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编号:2024-027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董事钟传良先生已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 2024 年 12 月 5 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董事兼常务副总经
理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鉴于上述情况,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夏兰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夏兰女士简历见附件),并同意夏兰女士经股东大会选举为董事后将同时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非独立董事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人数为 9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占公司董事人数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4 年 12 月 13 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夏兰,女,1978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曾任职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 9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2019 年 12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0 年 4 月-2023 年 3 月
任本公司董事长;2024 年 1 月起任公司董事会高级顾问。

  截至本公告日,夏兰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66,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2%;与持有公司 21.20%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夏志生先生为父女关系;与持有公司 20.99%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夏鼎先生为兄妹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夏兰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夏兰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