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编号:2017-034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49人
2、本次解锁股票数量:293.6051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5%
3、公司将及时为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手续,并将在完成解锁手续及上市流通前,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6年 9月 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6年 9月 2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公司发出《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3、2016年 9月 22 日,公司监事会出具核查意见《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6年 10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5、2016年 10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确定授予
日为2016年 10月 24 日,并通过向 154 名激励对象授予 605.32 万股的限制
性股票的决议。同时,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对授予均发表了意见。
6、在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聂梦熊、杨允仁、周欢、周文岳、顾婷等 5 名激励对象因资金筹集不足等原因放弃了认购董事会授予的合计 18.11 万股的限制性股票。因此,首次实际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为 149 人,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87.2102 万股。
7、2017年9月22日,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等议案。
鉴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
解锁条件已满足,同意公司为149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期解锁手续,解锁的比例
为其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50%,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293.6051万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9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综上所述,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事项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二、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锁定期即将届满
根据公司的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锁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授予日起满12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部分授予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第一
个解锁期可解锁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的50%。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授予日为 2016年10月24日,因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锁定期将
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成就说明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解锁条件。
解锁条件 符合解锁条件的情况
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公司2016年财务会计报告未被注册会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报告;
计报告; (2)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 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意见的审计报告;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出现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 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 利润分配的情形;
情形; (4)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公司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
形。
以2013-2015年度的年平均营业收入及年平 (1)公司2016年公司营业收入66,568.36万
均净利润为基础,2016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元,2013-2015年度的年平均营业收入为
增长率均不低于40%(“净利润”指扣除股权 45,944.64万元,增长率为44.89%%;
激励当期成本摊销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公司201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9,032.20万元,
2013-2015年度平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865.35万
元,增长率为75.16%。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本次拟解锁的149名激励对象,不存在以下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 情形:
当人选;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当人选;
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 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
场禁入措施; 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场禁入措施;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解锁条件 符合解锁条件的情况
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层面考核: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本次拟解锁的149
根据个人年度综合考评得分将考核结果划分 名激励对象2016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
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挡。不同考 优秀和良好,满足第一个解锁期的个人绩效
核结果对应不同的解锁比例,具体如下: 考核解锁条件。
个人年 不
度考核 优秀 良好 合格 合
结果 格
个人解 个人当年解 个人当年
锁比例 锁额度 解锁额度 0
*100% *60%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无差异。
四、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49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93.6051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
对象及股票数量如下:
具体解锁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股
获授限制性股 本次可解锁限制 本次解锁数量 剩余未解锁的
姓名 职务 票总额 性股票数量 占已获授予限 限制性股票数
制性股票比例 量
关键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 587.2102 293.6051 50.00% 293.6051
人员(149人)
合计 587.2102 293.6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