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5 股票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9-098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概述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风险及融资成本,满足公司
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结合当时债券市场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2 月 12 日、2019 年 2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8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的
相关议案,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股份回购、核药中心新建和扩建以及偿还并购
贷款。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
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2019 年 2 月 13 日、2 月 27 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原因及情况
公司在综合评估宏观政策、市场环境、融资成本和融资期限以及公司目前的
经营和融资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后,决定终止上述发行事宜。
根据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6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终止本次可转债属董事会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批准。
三、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可转债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正常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对《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一致认为:公司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是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等各种因素后,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