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 台 东诚 生 化股 份 有限 公 司
YantaiDongchengBiochemicalsCo.,Ltd.
( 烟 台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长白 山 路 7 号 )
首 次 公开 发 行股 票 并上 市 招股 意 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建 国 门 内 大 街 2 8 号 民 生 金 融 中 心 A 座 1 6 -18 层 )
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 2,700 万股 发行后总股本 10,800 万股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预计发行日期 2012 年 5 月 15 日
发行价格 [ ** ]元/股
本公司控股股东烟台东益承诺:(1)自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股份。
(2)上述股份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公司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25%。
本公司股东华益投资承诺:(1)自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
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股份。(2)
上述股份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公司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本公司股东金业投资、美国太平彩虹、青岛戴维森、青岛赢伟均承诺:自公
司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股份。
本次发行前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由守谊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烟台东益的股权,也不由该公司回购其所
联人、董事、监事 持股权;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间
及高级管理人员所 接持有的股份。上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其所持烟台
持股份的流通限制 东益的股权不超过其所持该公司股权的25%,每年转让其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不
及其对所持股份自 超过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烟台东益
的股权及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愿锁定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由守谊先生的关联自然人宋淑玲、由赛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烟台东益的股权,也不由该公司
回购其所持股权;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其间接持有的股份。
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齐东绮、石涛、吕春祥、徐传良、易
琼、朱春萍、宋天峰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
的华益投资的股权;上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其持有
华益投资的股权不超过其所持该公司股权的25%,每年转让其间接持有公司的股
份不超过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华益
投资的股权及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保荐机构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 2012 年 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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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
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
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
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
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1、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股利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
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现金分红比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
配利润的 30%。
(4)公司每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有关规定拟定,
提交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审议决定。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提供
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除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
案进行利润分配外,剩余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补充随生产经营规模扩大所需的流
动资金。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当对于剩余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发表意见。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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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控股股东应回避表决,并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
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
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5)公司未来三年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
润的 30%,并计划安排至少一次未分配利润送红股的股票股利分配。
关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四节 发行人
的股利分配政策。”
2、根据公司 2011 年 2 月 22 日召开的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和 2012 年 2 月 6 日
召开的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若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并上市方案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得以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
共同享有。
3、本次发行前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其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参见“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4、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风险:
(1)原材料供应不足的风险
未来肝素钠原料药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将保持相对稳定的增长态势。但是,由于
国际市场对肝素钠原料药的需求将保持持续增长趋势,主要竞争对手也在扩大产
能,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所需的原材料将大幅增加,公司将面临原材料
供应不足的风险。如若发生大规模生猪疫情,生猪饲养量和屠宰量减少、粗品生产
商因经营等原因退出该行业等情况,则出现原材料供应不足的风险将增大。
(2)产品质量风险
药品质量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出现质量问题将导致严重后果。医药行业
的产业链条较长,且医药生产流程复杂,标准要求高,如产业链条中的某一环节出
现问题,很可能对整个产业链中的企业都产生较大影响。2008 年“肝素钠事件”
在一段时间内对肝素产业造成了较大不利影响,国外部分客户暂停采购,许多肝素
产品生产企业因此而在一段时间内停产。
一旦公司自身的产品质量控制出现疏漏,生产出质量不符合标准的产品而未检
验出来或者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公司很可能因此而损失重要客户,甚至
因此而导致严重的医疗事故,承担巨额赔付,公司信誉和质量口碑也将因此而受损,
将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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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近年来,肝素粗品作为公司肝素钠原料药的原材料,受“肝素钠事件”及国际
市场对肝素类产品的需求较快增长等因素影响,价格增长较快。2009 年和 2010 年,
公司采购每亿单位肝素粗品的平均价格分别为 20,688.58 元和 33,532.91 元。2010
年中期以后,肝素粗品价格开始下跌,2011 年公司平均采购价格为 20,776.60 元。
因而,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价格呈现大幅波动的态势。若原材料价格进一步出现
大幅快速上涨或产品价格出现大幅快速下跌,公司对于原材料价格涨跌向上下游传
导的速度和程度大幅降低,将对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4)肝素钠原料药价格持续下跌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肝素钠原料药对公司收入和毛利的影响程度逐渐提
高,主要原因之一系报告期内肝素钠原料药价格总体上涨且处于较高水平。但是,
自 2010 年第三季度开始,肝素钠原料药价格开始逐步下行,于 2011 年二季度起价
格企稳,自四季度起又呈现持续下跌的趋势。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