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6-051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股票数量为820,5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24,247.8万股的0.34%,其中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765,5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32%;回购注销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55,0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02%。
2、本次回购注销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4.42元/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5.9元/股。截止到2016年5月27日,上述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根据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13年8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兴业科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首次授予的权益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首次授予日为2013年8月16日。公司独立董事对兴业科技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3年8月16日,同意向首次10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再次核实,确认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由于公司实施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24,000万元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故派息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由每股5.02元调整为每股4.82元。
董事会在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过程中,林振社、徐袖军、王兵义、何绍明、刘波、欧延瑜、张慧、聂贇、娄永峰、张尊为、颜远堤等11人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权利;孔祥涛、邱立平、陈小燕、何乐义因个人原因认购部分限制性股票。因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28.5万股减少到290万股,授予对象由102名减少到91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3年10月30日。
2014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4年7月16日为授予日,以6.05元/股的价格向6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35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确认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会在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过程中,激励对象孙殿军因个人原因认购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吴韦华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认购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权利。
因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5万股减少到27.5万股,授予对象由6名减少到5名,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4年12月3日。
公司于2016年2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锁条件及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和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期未达到解锁条件,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未达到相应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以及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20,500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2016年2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锁条件及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15年度业绩未达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和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期的解锁条件,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未达到相应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以及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20,500股,其中回购注销8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657,500股,已离职激励对象苏越兰、徐峰、肖湘平、董明强、李从申、蔡冠明、邹敏所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08,000股,总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激励股份765,500股;回购注销5名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55,000股。
董事会决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4.42元/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5.9元/股。
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锁条件及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16-015)。
本次回购注销股票数量为820,5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24,247.8万股的0.34%。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24,247.8万股减至24,165.75万股。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6年5月27日完成。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回购
注销数量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1,906,000 0.79% 820,500 1,085,500 0.45%
股份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1,906,000 0.79% 820,500 1,085,500 0.45%
其中:境内非国
有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 1,906,000 0.79% 820,500 1,085,500 0.45%
人持股
4、外资股份
其中:境外法人
持股
境外自然
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 240,572,000 99.21% 240,572,000 99.55%
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240,572,000 99.21% 240,572,000 99.55%
2、境内上市的外
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
资股
4、其他
股份总数 242,478,000 100% 820,500 241,657,500 100%
特此公告。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