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21-76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为加强企业法制力量建设、全面落实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推动完善法律管理组织体系,公司设置总法律顾问岗位,总法律顾问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总裁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董事会秘书李泽华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附件:简历
李泽华,男,1985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毕业于清华大学法
学院,已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基金从业资格证书、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先后担任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法务经理、华融柏润(深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监、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监,现任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法务部部长,兼任人力资源部部长、党群工作部部长。
截止本公告日,李泽华先生未持有东江环保股票,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