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3-112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已审批授信额度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9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政策性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含子公司)与各银行机构签署授信融资项下和贷款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二、本次增加授信额度情况
为进一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公司拟在原有额度的基础上增加授信额度人民币10亿元,本次增加授信额度后,公司2023年度可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使用期限自相关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银行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资产收购贷款等)、流动资金贷款(含外币)、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内保外贷、外保内贷、银行票据等。
本次申请的授信额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均可使用。公司上述拟
申请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使用金额,实际使用金额应在上述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为提高融资业务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授信申请、借款等相关手续,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含子公司)与各银行机构签署授信融资项下和贷款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合理使用融资,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增加授信额度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