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0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授信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经营计划安排,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政策性银行申请银行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银行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资产收购贷款等)、流动资金贷款(含外币)、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内保外贷、外保内贷、银行票据等。
本次申请的授信额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均可使用。公司上述拟申请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使用金额,实际使用应在上述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业务授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授信申请、借款等相关手续,同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含子公司)与各银行机构签署授信融资项下和贷款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授权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五日